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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

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
      
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 蒲明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各机关的悉心指导下,本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团结带领党组成员,在各级单位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立足县城市管理实际,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有效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取得良好的成绩。现将本人2021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持续运转,各二级机构、执法大队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保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 完善防范措施规范。
  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一)着力改革推进。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推进城市综合管理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善优化发展环境,严格落实各项权责清单,切实做到为民执法。
  (二)规范行权运行。我局现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44项,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内全上网”的原则,进一步清理行政权力事项,优化行政事项流程,严格规范审批管理,落实行政处罚职责。
(三)提高服务效率。推进全县地摊经济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
1、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2021年11将县城区域的早市、夜市、水果市场集中安置在城南国际商贸城,并对各大市场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良好市场秩序。
2、服务和监管方面,强化对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政务服务改革和湖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使用情况,马上办已达到100%,网上办达到98%,一次办已达到100%。简易事项实行马上办,等候不超过1小时;优先推行“网上办”,审批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在线申报办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升群众改革获得感。让老百姓办理相关事项,都通过网络解决,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四)集中整治市场秩序。2021年加强市场秩序整治,我局做了大量工作。户外广告共办理店招广告审批85件,清理横幅200余幅,清除野广告5200多个,拆除违规设置店门招牌200余起;渣土管理所共处理路面污染200余起,规范工地冲洗设备60起,整治不按规定密闭运输货车500余辆;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万余人次,城管执法车辆万余辆次,共清理规范跨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游摊占道5000余起,送达整改通知书500余份,暂扣违规占道物品300余件,行政处罚200余起;清理商业噪音4000余起,捕杀流浪犬10余只,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20余起。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要求;重点推进行政权力运行、重大建设项目、政务收支、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城管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并公示执法信息。二是强化事前公开。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事前环节公开主题信息、职责信息、依据信息、程序信息、清单信息和监督信息。包括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等。三是规范事中公示。要求行政执法事中环节执法人员主动公示身份信息,全程佩带行政执法证件;在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环节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公示执法窗口岗位信息,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主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信息。四是加强事后公开。严格落实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结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结果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执法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在每年1月31日前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和相关行政复议(截至2021年12月共收到行政复议3起)、行政诉讼(4起)等数据。
  截止2021年12月,我局经洞口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执法信息131项。其中各项工作动态109项,重大处罚决定22项等。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情况。
  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学习先进典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习了屠呦呦、万少华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通过学习先进典型和开展警示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了自警、自省、自励、自律意识。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巩固长效机制。继续从制度上、源头上治理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完善《行政效能监察八项制度》,加大了过错责任追究力度。三是主动公开服务承诺。通过书面和短信等形式公开行政服务承诺,杜绝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
  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情况。
  我局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至法院。我局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对法定时限内未履行,又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截至2021年12月共申请案件14宗,部分案件法院正在裁定中。同时对法院提出的协助调查,也在职能范围内积极配合。
  七、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普法宣传、悬挂横幅、建立橱窗等手段,广泛宣传“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和成效,动员辖区群众和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扎实开展节点教育,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活动,与街道社区设立集中宣传点,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书籍和资料。在县城范围实行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处罚一处,教育一处,普法一片”的目标,2021年度,我局被县政法委推荐为“平安湖南建设先进集体”,现已通过市初审和公示。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加大对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聘请知名大学法学教授、法律顾问开展依法行政培训活动,组织各年新进协管员培训,提高他们做好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能力,2021年组织两批新进人员(林业、融媒体)进行法制培训,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开展垫定了基础,截至目前共举行培训20余次,累计参加培训人数达2000人次;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组织人员对每年的行政执法案卷,主要从案件的受理,行政处罚程序,法定时限,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检查,2020年度我局两份行政处罚案卷被市局评为优秀案卷,2021年三份行政处罚案卷报县人民政府依法治县办两份执法案卷受到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股的肯定。
  八、上年度本领域法治建设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县城区管理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法制业务系统未建立。2021年7月1日起,按文件要求,我局全面实行承诺制,数字化城管建设未完成,对提高服务效率造成一定影响;二是城管执法一线执法力量仍存在较大缺口,尤其是住建和城乡规划执法行政处罚方面,业务工作不熟悉,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难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罚标准对违法楼盘处罚实施到位,对工作造成一定压力。
  接下来我局将持续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切实解决业务能力问题,提高服务效率与质量;进一步加强与县住建、县自然资源、文昌、雪峰、花古街道办等各部门沟通,协同合作,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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