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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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洞口县财政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机构名称:洞口县财政局

机构地址:湖南省洞口县梨园路1号

负责人:邵逸凡

邮编:422300

电话:0739-7222536

传真:0739-7159886

邮箱:dkxczj@163.com

网址:https://www.dongkou.gov.cn/dkxczj/jggk/nxzbm.shtml

上班时间:夏令时(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洞口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内设21个职能股室,辖财政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两个正科级二级机构。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乡(镇、管理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代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3)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县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除县政府授权相关部门监管以外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县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全县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负责全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简介

邵逸凡洞口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预算股、国库股、财政事务中心、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刘大运洞口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综合股(洞口县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教科文股、人事教育股、行政政法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老干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六零”创建等六项社会治理重点工作(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防学生溺水、禁毒、反电诈、信访维稳)、统战工作、民宗工作、国防动员工作、公务车改革工作。

李关保洞口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农业农村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监督股、绩效评价股、资产管理股、乡村振兴工作。

胡伟民洞口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管预算股、国库股业务,分管办公室(税政法规股)、社会保障股、金融股、企业股、计划生育工作、机关信访工作、招商引资工作。

吴水蓉洞口县财政局总会计师,分管经济建设股(洞口县县域经济和产业发展融资管理办公室)、政府债务股、会计股。

胡永胜洞口县财政局三级主任科员,分管政府采购股、乡财股(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信息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税政法规股)(电话:7222536)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组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起草、修改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组织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财政调研、财政信息、材料送阅、财政宣传和新闻发布;负责管理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行政、财务、接待、办公设施、设备购置和管理工作。

(二)预算股(电话:7231058)

拟制全县预算管理制度,拟定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建议与改革措施;负责汇总、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和县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代编全县收支预算;管理预算内外总指标,办理预算调整和决算的结算、补助事项;拟定财政管理体制;负责县对下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工作;管理县级预备费;会同有关股室拟定县直部门各项经费支出指标;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投资项目库;承担向人大报告预算、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联络工作;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工作。

(三)行政政法股(电话:7236073)

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负责县级行政基建的归口管理和立项审批;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在项目实施中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效益考核;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四)教科文股(电话:7229869)

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研究拟制财务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在项目实施中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效益考核;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五)经济建设股(电话:7228897)

会同发展计划局等有关部门研究拟制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研究拟定财政经济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核及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专项储备资金和粮油价差补贴;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在项目实施中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效益考核;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六)农业农村股(电话:7229205)

研究拟定财政支农、财政扶贫政策;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在项目实施中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效益考核;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管理支农专项资金和县直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事业经费;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救灾防灾资金等。

(七) 社会保障股(电话:7236076)

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在项目实施中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效益考核;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八)企业股(电话:7229152)

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参与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的研究;参与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以及组建企业集团和实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拟定国有外经贸、旅游和境外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事财务制度,拟定和执行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监管归口管理的县级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有关专项资金和亏损补贴;负责地方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的管理和偿还工作;负责国外捐(赠)款的财务监管;参与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等

(九)会计股(电话:7223038)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会计职称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的有关工作;指导管理全县会计人员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的有关工作台;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等。

(十)资产管理股(电话:7231530)

提出有关国有资产产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建议;拟定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县属企业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缴国有资产收益,编制县级国有资产预算草案,组织国有资产预算执行;负责县属国有产权和股权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产权界定;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和合格性审核;参与组建企业集国有企业界公司(股份)制改制等企业改革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作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审核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收益的清算收缴;负责国有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事项;负责县属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和行政仲裁工作;执行公共资源的统计评价政策;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为编制县级预算提供信息数据支持;汇总部门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国有资产效绩评价;组织协调公共资源统计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拟定和执行清产核资的有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等

(十一)财政监督股(电话:7229981)

负责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督办工作,审核其他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依法提出修改、完善地方性财税法规的建议;承担财政行政复议、听证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管理国家赔偿费用;组织全县财税普法工作和财政执法监督检查;执行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制度,监督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对预算的编制与执行、预算收入的征收与解缴、预算支出的拨付与使用、预算外资金的收支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国有资产流失、违反财政纪律及打击报复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局机关内部财务监督检查等。

(十二)人事教育股电话:7236060)

负责局机关及财政系统的人事制度改革和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负责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的双文明建设;制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的教育规划,负责全县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三) 信息股(电话:7231058)

编制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全县金财工程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保证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负责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局域网,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广域网建设;承担财政业务应用计算机系统和数据处理;承担信息资源开发、数据库建设和信息服务;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十四)综合规划股(洞口县津贴补贴工作办公室)电话:7232632)

参与分析预测县财政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和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负责拟定县本级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绩效考核奖金实施方案;参与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医疗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县级分成彩票公益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和监督指导中央及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的立项、预算、结算和验收工作;负责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电话:7999519)

拟定财政投资评审相关办法、制度;负责财政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竣工决(结)算的评审工作;围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为财政实施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基础信息资料;负责财政投资评审中介机构、评审专家库及评审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评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十六)绩效管理股(电话:7209926)

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研究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工作;组织开展县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库,为制定财政政策和分配财政资金提供依据;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七) 金融股(PPP办公室)(电话:7236067)

承担金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实施上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落实政策性金融、普惠性金融有关政策。负责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工作。实施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拟定县级财政投融资制度、政府投资基金财政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八) 国库股(电话:7236063)

组织协调好财政收入,完成年初县人大的预算任务;按规定搞好本年度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报表,政府财务综合报告;做好预算执行工作,按预算、按计划、按程序拨付资金;搞好财源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强库款管理,尽力保每月库款障系数;及时监控库款,出现预警及时报告,确保不出现财政支付风险;全面对接税务、审计等工作,完成省市县各级审计配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 乡财股(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电话:7223700)

负责研究提出乡镇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办法,参与拟订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所建设;指导、审核乡镇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监控、指导乡镇预算执行;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加强乡镇财政业务培训;指导乡镇财政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乡镇债权债务管理和乡镇债务的化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村级债务管理和化解工作,指导村级财务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和农村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奖惩;负责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参与调查研究农村经济和农民负担情况,参与全县农村综合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起草全县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具体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改革工作;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十)政府债务股(电话:7221318)

承担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负责研究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对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防控等;负责建立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以及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发行和资金管理工作。

(二十一)政府采购股(电话:7234536)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采购相关规章制度与办法。拟定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办法,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全县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按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依法审批全县政府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方式;依法管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政府采购举报和投诉;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监督政府采购制度和合同执行情况;编制全县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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