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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房产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洞口县房产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主要职责

办公室


拟定全县房产行业发展、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组织编制全县房产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综合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系工作;负责全县房产工作的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本局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本局文件的撰稿与核发、文书档案和产权产籍的归档管理;负责来信来访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保卫工作。

政工股


负责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治学习工作;负责编制、人事劳资、保险福利等有关工作;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房产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  

财务股


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承办局财务收支和核算工作;负责全县房产行业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审计局系统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房政股

 


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申报、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办理房屋接管、没收、代管、托管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的产权管理和经营管理;协调处置危旧公房;指导房地产综合开发工作,负责城乡房屋的调查统计工作;拟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物业服务的招投标管理;指导落实物业管理业主自治制度 ,调处矛盾纠纷,指导物业管理创优达标活动;指导和监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

工程技术股

 


组织拟定全县房地产行业科学发展规划,推广应用住宅科技成果;组织编制本系统管理的保障房大中修年度计划,指导保障房的维修养护工作,督查维修养护质量,确保保障房安全使用;负责直管公房危改、改造等技术工作;负责全县危旧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负责本系统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技术指导和施工管理;参与本系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负责有关技术资料的归集、建档工作;负责全县原有房屋改(扩)建及装饰装修管理。

市场法规股

 


组织房地产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指导、督促、检查局系统普法宣传、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房屋征收管理业务指导和房屋征收纠纷裁决审核工作;依法调处房产纠纷,仲裁争议;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规范市场行为;负责全县房地产价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房产价格进行监控;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审批,依法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房屋销售广告欺诈和合同欺诈行为。指导局系统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相关报表、材料的报送整理工作。

住房保障办


负责起草全县廉租住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廉租住房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负责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准入、公示、年度审核和退出管理。负责城区住房保障申报受理、资格审核及数据库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廉租房、公租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的招标、监管和组织实施;负责中央、省有关保障房项目奖励、补助资金拨付工作。

安全生产股


负责房产系统所有办公楼、房产局管理的县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的安全使用,负责对房产局管理的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建工程送达整改书面意见书。负责房产系统所有办公楼、房产局管理的县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的消防安全。

行政审批股


1、负责经本局授权并进入县政务中心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2、负责本局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协调建设;3、负责本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宣传、解释、说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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