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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2023年早籼稻收购公告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县早籼稻的收购,认真贯彻落实“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国家有关粮食收购政策,切实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和食品安全红线,保障农民利益,现将我县2023早籼稻收购相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收购政策

一)收购质量检测指标:色泽气味、出糙率、整精米率、杂质、水分、黄粒米、谷外糙米、镉含量等。

(二)收购时间:202381-2023930镉含量在0.2mg/kg以下的粮食实行市场化收购,镉含量在0.2mg/kg以上的粮食由国有粮食企业启动县地方临储粮收购

(三)收购标准:2023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含三等)早籼稻为标准,符合粮食质量安全卫生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质量标准、国家原粮卫生标准具体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

(四)收购价格:镉含量在0.2mg/kg以下的粮食价格实行市场化收购价格;镉含量在0.2mg/kg以上的粮食实行县地方临储粮收购,价格按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执行,即126/百斤(以上为到库价)。

(五)县地方临储粮收购地点:军粮供应站本库库点。

(六)收购原则:实行先检后收;县地方临储粮收购溯源登记,需由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管理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种粮户凭粮食质量溯源表随车送粮,确保粮食质量可溯源。

二、结算付款方式

(一)粮款结算:市场化收购随收随结,转账付款;县地方临储粮收购采用网银支付方式及时兑付。

(二)售粮者一律凭个人二代身份证和与身份证一致的银行账户(银行卡或存折)结算。

三、注意事项

(一)水分标准:控制值为13.5%,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但低于标准规定指标2.5个百分点及以上时不再增量。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高低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水分超过14.5%的,不得收购。

(二)杂质标准:控制值为1%,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5%;低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对杂质超标的粮食,须通过两清两吹多扫整理达标后方可收购入库。

(三)三等以下早籼稻、非2023年生产的早籼稻,不属于收购范围。

(四)咨询电话:0739-896053113607391225(伍)、13762899966(),为方便粮农售粮,售粮可预约。

特此公告。

洞口县发展和改革

20237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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