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相关文件

关于对2023年9月新识别和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的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文件要求,经“提交申请、入户核实、村(居)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审定”的识别程序,予以确定以下9户27人为监测对象(见附件1);经“村(居)提出名单、入户核实、村(居)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审定 ”的风险消除程序,予以确定以下5户14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见附件2)。
 特此公告。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 字号:
洞口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