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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4305250009/2020-00139 -
发布机构:
县公路局 -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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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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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文日期:
2020-04-20 -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 发文日期:
洞口县公路管理局财务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切实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规范各项开支标准,控制非生产性支出,节约使用资金,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账审批程序
1、 原始凭证要求:所有原始凭证必须基本要素齐全。从外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个人签名盖章;原始凭证的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并不得涂改,金额涂改的原始凭证不得报销;所有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说明事由(用途)和部门负责人签字。
2、 局机关及二极机构所有非生产性开支必须由股务负责人、二级机构分管领导、分管财务的领导和主管领导签字,再到财务核报。
3、报账期限:所有经济业务事项,在业务发生后的月底必须到财务报账。超过3个月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接待费管理
1、接待报告程序:按县政府要求同城不能接待。
来人来客需自带接待函,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招待先经股室或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同意,分管领导须再报局长,由局长通知办公室实施。办公室开具《洞口县公路管理局公务接待审批表》,再按规定进行接待;《审批表》填写来客单位及人数、陪同人数、招待金额,作为报销依据。
2、接待标准:按洞口县招待管理办法执行。
3、其他:陪同人员一般不得超过3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局办公室接待人员),特殊情况需增加陪同人员的,须报局长同意。招待费用一律实行公务卡,发票后面要附消费明细单。
三、物资采购管理
1、 列入湘财购[2013]7号《湖南省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内以财政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报政府采购办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委托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采购。
2、 办公用品采购:全局所有办公用品统一归局办公室管理。各股室及二级机构应在年初根据工作需要拟订出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交办公室统一办理。
3、 为便于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数码相机、摄录机等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设备的更新或增加,必须先经局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再报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然后交办公室,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程序办理。
4、 大宗工程材料(如水泥、河沙、碎石等)采购,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县局纪检、监察、审计全程参与市场价格行情调查、合同签订、材料验收。
四、差旅费管理
1、本规定所指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离开本地城区(不含出国出境)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2、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出差管理,控制差旅费用规模各岗位工作人员在县内每月出差天数不得超过12天,扶贫人员的出差天数按县扶贫政策执行。
出县出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票据必须附贴在差旅费报销单后随差旅费一并报销,不得单独报账,住宿费统一结账的,住宿发票上必须有同行人员签名。出差费用报销单上不填报差旅费用外的其他费用。
3、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4、 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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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 |
轮船(不含旅游船) |
飞机 |
其他交通工具(不含出租小汽车) |
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 (元/间房·天) |
伙食补助标准 |
公杂费补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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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 |
本市所辖县及其以下地区 |
县 外 |
县内 |
省外 |
省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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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局(处)长及相当职务人员 |
软席 (软座、软卧) |
三等舱 |
经济舱(普通舱) |
据实报销 |
420 |
260 |
100元/天 |
50元/天 |
60元(自带车减半) |
40元(自带车减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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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人员 |
软席 (软座、软卧) |
三等舱 |
经济舱(普通舱) |
据实报销 |
240 |
160 |
5、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城市间交通票据或住宿费票据为凭据,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不凭票报销。不分途中和住勤,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的补助标准为:县外100元,县内其他地区50元。公杂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省外60元,省内40元。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具或由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补助。公杂费用于补助出差人员市内交通等费用支出,下乡不补助公杂费。
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按一天计算核报伙食补助和公杂费。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五、双休日与节假日加班管理
鉴于县级公路管理局兼生产与管理职能于一体的特殊性、公路养护工程季节性和时效性及公路突发事件的不确定性、公路行业广泛的社会服务功能和地方政府不定时的中心工作任务安排等因素制约,决定了公路职工难以按正常的节假日和双休日休息,实行补休。
六、工作餐补助标准
为方便职工上班期间生活,局机关争取重开职工食堂,供应早、中餐,一月一结,结佘不补。
七、住房公积金标准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按12%确定,在岗职工按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八、财务会审制度
为了完善财务制度,公路局成立了以党组成员为主的财务会审小组,每月的报账必须经会审小组签字并加盖财务会审专用章后报财政经建股及国库。
本规定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