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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镇农村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春雷行动”工作方案

花园镇农村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

“春雷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治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全力稳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花园为全国“两会”以及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市、县指示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自2022年2月21日起至5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农村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春雷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硬核措施整治农村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清剿源头隐患,集中查处突出交通违法,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全镇农村交通管理机制落实落地,责任体系更加完备,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实现“两升两降”工作目标,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明显提升,农村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交通事故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

二、组织领导

调整花园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 唐荣掌  党委书记

 长:周萍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肖雪

 副组长:张恒志   欧阳洁琼   尹洪治  

    员:曾方涛  李波海  许源  朱斌  谢军  黄建华 尹钦建  彭镇  刘宁炎  王伟国  尹显云  曾怀俊  杨大梁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道路交通安全服务管理站,由谢军任办公室主任,专职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督导检查专项整治和日常工作。成立由洞口交警中队、花园派出所及驻村辅警、两站两员、镇应急办、镇综合执法大队、城管队、消防队等单位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队,由肖雪任队长,负责组织集中整治行动。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月21日-3月3日)

各村、社区及成员单位根据此方案结合工作任务制定相关方案,成立专班,明确责任,多渠道开展宣传发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干部参与到农村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春雷行动”中来。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3日-5月15日)

在巩固2021年“亮剑行动”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常态化开展农村地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违法整治与劝导,全面集中整治生产、销售非法非标车,非法改拼装车,促进“路长制”在农村地区全面落实落地。

(三)整章建制阶段(5月15日-5月31日)

巩固前阶段取得的成果,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炼、整章建制,固化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机制,形成长效工作模式。

四、工作措施及任务

(一)集中清剿源头隐患。

1强化农村道路隐患点段治理。一是省整治办2月8日抄告(第91期交办通知)公安部下发的我县2018年至2021年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3处平交路口,在5月31日前要全部完成。各村、社区继续深入排查、梳理本村范围内的乡镇村道路和国省道穿村过镇区域的事故多发平交路口、路侧险要(临水、临崖、临坎、临沟、急弯陡坡)路段,要制定隐患治理的具体措施和治理计划落实安全整改措施,设置警示牌是开展马路市场整治成效“回头看”,严防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死灰复燃。治理隐患点段时,对平交路口要增设完善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设施,对路侧险要路段要增设完善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设施。近期难以完成整改的点段,要临时性设置警示桩、堆土砌石等拦挡警示设施,加强引导提示。

2强化生产销售源头治理。各村要严格排查非法生产、销售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及超标电动自行车;严禁非法非标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从事道路运输业务;严禁“底盘车辆”进入销售市场,凡车辆生产企业为非完整车辆核发整车出厂合格证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3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黑窝点”。常态化检查辖区从事挂车、车厢制作与维修等业务的企业经营场所,每半月抽查维修记录、零配件采购记录,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机动车、承修报废车、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改(装机动车、未按规定备案以及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的企业或个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淘汰在用变型拖拉机。加速淘汰变型拖拉机,落实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政策及拖拉机实体报废要求,规范开展拖拉机报废与灭失登记工作;严禁使用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5月31日前,报废淘汰存量变型拖拉机完成率不得低于60%。

(二)集中查处突出交通违法。

1严查整治农村重点违法。严厉整治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面包车违法载人、载客汽车违法超员、酒驾醉驾、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村地区重点违法查处同比上升30%以上。集中整治期间,镇联合执法队、派出所要将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面包车违法超员等违法行为列为日常巡查、劝导工作的重点。

2、严管“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重点车辆。加强智能监控平台系统应用,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全面提高车辆在线率、报警处置率、违法推送率及相关责任主体惩罚率。要以“一早、一晚、午后”时段为重点,统筹运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客危货平台,依托各类执法站点加大对上述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法的查处力度,加大对“黑校车”的打击力度。

3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严查不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用好教育、警告、罚款、记分、曝光手段,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可采取“五选一”(现场处罚20元;抄写道路交通法律法规2遍;观看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30分钟;路面维护道路交通秩序30分钟及编辑交通安全提示语发微信朋友圈,提醒所有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套餐进行人性化执法与柔性执法。5月31日前,域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均要达到85%以上。

4严厉整治超限超载。要强化固定站点治超、路面联合治超、源头治超、科技治超、一超四罚等措施手段,严厉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行为,切实提高非现场执法结案率,不断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村(社区)“路长制”的要求认真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七必上”(重要节假日出行高峰时段必上;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必上;赶集日高峰时段必上;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上;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上;开展民俗活动时段必上;冰雪、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时段必上),排查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乡镇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并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农交安”手机APP,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和动态信息录入工作。特别是农村红白喜事要落实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司仪主持红白喜事时要宣读交通安全告知书,在醒目处粘贴交通安全告知书(范本详见附件3)集中整治期间,镇联合执法队每周组织不得少于1次集中执法和宣传活动,活动不得流于形式,要有执法数据、劝导台帐、工作照片、会议记录等工作痕迹。

(四)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成立宣传小分队。肖雪为队长,镇道安办、应急办工作人员为成员,在节假日、赶集、村民大会、红白喜事等重要时间节点,每月以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通过摆放现场展牌、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集中宣讲等形式,开展2次以上交通安全警示宣传和交通安全志愿劝导;各村结合“幸福敲门”行动开展进门入户的交通安全宣传。要在道路显目位置刷绘2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要在村民活动中心至少设置一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并每季度更新内容;要通过“村村”大喇叭每天播放2次以上农村交通安全相关内容,要建立本村机动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车辆、驾驶人台账。

    2.交通安全知识进学校落到实处。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安排2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课或相关内容主题班会,在校内设置一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每季度更新内容,每学期学生家长均要签署一份交通安全承诺书,在学校集中存档备案。

、工作要求

1、加强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责任意识。各村、相关职能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加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科学研判,合理部署,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同时充分认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2、完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机制。加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处罚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席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快速对各路面违法车辆依法实施处罚。

3、加强路面执法,确保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依法、依规、按程序执法;坚决打击非法营运、非法改拼装车辆、超限超载及“三无”车辆上路行驶,乱停乱摆行为、骑行摩托车不戴头盔现象。做到“逢车必检、非法营运必抓、逢超必卸、逢超必罚、乱停乱摆必拖、处罚到位”的原则,切实注重证据的采集,坚决杜绝因工作方法不当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对抵抗执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4确保取得成效。通过查处一批交通违法人员,扣押一批违法车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高驾乘人员和群众的遵守交规意识和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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