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花园镇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2022年花园镇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2022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2022年湖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2022年邵阳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要求,结合我镇动物防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3种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二、免疫病种和范围
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镇所有鸡、鸭、鹅、鹌鹑、鸽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口蹄疫:对全镇所有猪进行0型口蹄疫免疫,对全镇所有牛、羊、鹿进行0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
小反刍兽疫:对全镇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根据邵阳市《2021-2023年邵阳市小反刍兽疫监测净化免疫退出实施方案》开展风险评估,经评估确认退出小反刍兽免疫或计划开展非免疫无疫区建设的区域,逐级上报,省厅同意后,可不实施免疫。
布鲁氏菌病:我省是市鲁氏菌病三类地区,原则上禁止对牛羊实施免疫,实施监测净化。
其他动物疫病:各村(社区)可根据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和监测结果,对猪瘟,新城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牛结节性皮肤病、羊痘、狂犬病等疫病实施强制免疫。
三、主要任务
1.制定实施方案。各村(社区)应按照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高致病性禽流感、口啼疫,小反刍兽疫免疫计划)。对散养动物,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规模养殖场实施程序化免疫。
2.按期完成集中免疫。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防指部署2022年集中免疫时间安排为:3月上旬启动春季集中免疫,4月下旬基本完成,5月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秋季集中免疫时间安排为:9月上旬启动,10月下旬完成,11月开展免疫效果监测。
3.加强免疫信息报告。各村(社区)要对疫苗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在3-5月、9-11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统计免疫信息,按时报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本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强制免疫任务。各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强制免疫,镇农综中心负责开展养殖环节强制免疫效果评价和对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经费保障。镇人民政府将强制免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村(社区)要落实相关动物防疫经费,用于保障开展强制免疫、技术培训、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人员防护和免疫副反应处置、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需要。
五、其他事项
各村(社区)在做好畜禽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要做好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新城疫、牛结节性皮肤病、狂犬病等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我镇将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统一部署或动物疫病发生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优化强制免疫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