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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6年度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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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4305250009/2017-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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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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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交警大队按照年初制订的总体工作思路,强化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道路管控能力明显增强,辖区交通事故稳中有降;深化了平安大道和畅通工程工作,公路交通治安管理水平和城镇道路通行效率进一步提高;强化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为我县创造了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今年先后组织了“春雷行动”、“重点车辆整治行动”、“校园周边环境暨校车安全整治行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办理刑事案件39起,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7751起。其中酒驾202起,醉驾4起,超速9735起,闯红灯7460起,无证驾驶1798起,涉牌涉证6340起。对违法犯罪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一、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实战训练年”、“民警访百姓”活动,全面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一)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队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根据县委《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通知精神,按照市局、支队、以及县局关于此项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队党建工作实际,就2016年在大队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同时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针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安排。通过学习全面深化洞口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为有效履行维护洞口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建设的重大职责使命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积极开展“实战训练年”集训活动。按照支队和县局的相关要求,大队制订了集训计划,强化技能、法制知识培训,苦练过硬的实战本领,大队领导身体力行,坚持与民警一起集训,起到了模范、表率作用,使集训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三)深入开展“民警访百姓”活动。大队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制订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措施和要求,紧实结合“雷霆行动”、“三严三实”信息采集、“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深入走访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公安工作,实现了广大民警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公安工作上水平、警民关系更和谐,使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四)重视并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今年的人大、政协会议后,大队非常重视代表、委员对大队工作有关的提案,成立以大队长雷国芳、教导员周述次,承办人王长松为主的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小组,对每一件提案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查看,并组织民警深入到县公交公司、湘运公司、企业、乡镇、部分驾驶员中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征求对大队在队伍建设、执勤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出行氛围

一是利用主流媒体和农村大喇叭、板报、标语等宣传形式开展送交通安全法规进村庄活动。二是利用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送交通安全法规进校园。三是利用城乡客运场站、农村餐饮服务、KTV等娱乐场所,开展送交通安全法规进营业场所活动,向乘客和顾客宣传酒后不开车,不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安全知识。四是利用农村庙会、传统节日、红白喜事等民俗活动送交通法规进农户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五是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警示,扩大受众面,增加影响力和针对性。今年大队获得了邵阳市“知安全风险 会紧急避险”活动先进单位奖。

(二)抓好源头管理和隐患治理,提升事故预防水平

狠抓源头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抓了五件事:一是排查登记乡、村所有车辆和驾驶人员信息,录入公安交管信息平台,实现县乡村基础信息共享。二是针对记满12分和6分以上的重点驾驶人员,督促乡、村管理人员、劝导员每周至少安全提示警示一次。三是对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的交通违法信息和违法行为督促驾驶人员主动接受处理,不留隐患。四是对城乡公交客运站由公安交管、交通运输联合派驻监管,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同时,按照省政府办102号文件要求,要严格督促营运驾驶员安全承诺制度,坚决落实“五不两确保两公示”制度,要求营运驾驶员在发车前必须向乘客作出“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

狠抓道路整治,提高道路安全标准。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凡是新建农村道路做到安全防护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使用,做到标示标牌、信号设施和减速装置等应有尽有,安全达标。二是大队按职责完善山区公路相关时段和路段禁行、警示等标志标识。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化水平。三是严格控制大型营运客车审批。提高大型营运客车的准入门槛,严格审批手续。

狠抓重点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重点车辆的运行安全。大队于4月28日和8月26日召开了全县重点车辆营运企业负责人约谈会,湘运洞口分公司、经纬公司、公汽公司、雄风客运公司、振鑫客运公司以及雪峰、金辉、阳光、橘城四所驾校的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就如何解决重点车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后,提出了下一步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被约谈的企业负责人签订了重点车辆安全管理承诺书,承诺在日后的工作中落实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确保重点车辆的运行安全。

(三)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有的放矢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扎实开展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为扎实做好春运期间交通安保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县域道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队党组非常重视,集中全队警力,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办法强化道路管控,除窗口单位留有办事民警外,实行全警上路,春运期间,我队启动执法服务站1个,设置洞口、石江、高沙、江口、山门5个临时执勤点,投入警力2400人次,出动警车480辆次,检查客运车辆1240辆,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241起,其中:客车超员41起、酒驾17起、涉牌涉证299起、超速872起。设置宣传提示牌15块,启动交通安全劝导站10个,发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2万余条,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全面下降。辖区无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长时间交通拥堵现象发生,确保了春运期间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春节出行创造了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是积极开展保秩序、压事故专项行动。大队深入贯彻落实“1.13”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紧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大队按照支队的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自2016年1月14日始至3月13日止,在全县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保秩序、压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了春运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自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080起(其中客车超员40起、酒驾20起、无证驾驶42起、准驾不符11起、超速121起、闯红灯667起),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认真开展“雷霆行动”暨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根据市局《邵阳市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建设“雷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大酒驾和减少涉及酒驾的道路事故。洞口大队于4月20日至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按照支队的要求,在辖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了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中大队民警全力以赴。共出动警力344人次,警车68辆次,设立临时执勤点7个(县城3个、乡镇4个),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5178起。其中酒后驾驶51起,醉驾2起,暂扣机动车100多台。严惩了辖区内酒后驾驶的驾驶人,有力的维护了辖区内的交通秩序,赢得群众好评。

四是大力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大队根据洞口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的通知要求,从5月30日至6月6日、11月1日至11月7日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两次集中整治摩托车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洞口中队、特勤中队、交管中队共分三个大组,分别在桔城路、蔡锷路、雪峰路进行集中整治;高沙中队、石江中队、山门中队、江口中队执勤点各组织中队全体民警、协警分别在各自辖区同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行动期间,共查扣交通违法摩托车2097台,其中无证驾驶1050起,酒后驾驶34起。通过整治县辖区内涉摩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五是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力解决车辆在公路上无序停放违法行为;六是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让学生安全上学、安全回家;七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坚决取缔农用车、三轮车非法载客载人违法现象,解决公路客运车辆跨线路、跨区域运营问题;六是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重型运输车专项整治,实现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重刑运输车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车辆密闭加盖,不超限、超载、疲劳驾驶、加装改装;八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对无牌无证、酒驾醉驾、超员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从重从严查处,全面规范路面行车秩序。

对市委市政府点名的古楼至象山不具备客运车辆通行条件和高沙镇三轮车非法载客问题,坚决克服困难,确保整改到位。目前高沙镇三轮车非法载客问题已完成了整治动员和劝导宣传,开展了集中整治,查处非法载客36起。

(四)落实部门管理和监督职责,构建交通安全层级管理体系

按上级要求在全县24个乡镇(街道办)、362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了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落实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和经费。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各级、各单位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晋升、奖惩的依据。

(五)全面整顿危险路段。

大队与安监、交通、公路、建设等部门,对我县国、省道、县乡道路和城区街道的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排查隐患路段32处,将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逐一建档,并附照片,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并将排查结果和治理意见报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加强对现有险路、险桥和山区急弯、陡坡、路面破损等险要地段的整治工作,完善了部分县道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标线,健全公路路口信号灯或让行标志。

(六)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大队积极做好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综治、信访,积极参加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圆满完成各类交通警卫。

三、依法处理交通事故,提高办案质量

今年共接处警6435起,已处理5660起,逃逸事故12起,破获8起。刑事立案40起,拘留16人,治安拘留1人。一般事故1930起,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5起,简单事故65起,死亡12人,伤522人,直接经济损失1560万元。为提高办案质量,事故处理单位民警严格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办案,继续推行事故处理阳光作业,办案质量和群众满意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强化车管基础性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优化窗口服务环境,继续推行优质服务。大队车、驾管所严格贯彻执行《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完善窗口岗位责任制,及时高效为群众办理牌、证照及相关手续,车、驾管民警的服务水平有了新的突破和提高。    

(二)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申领工作。车、驾管窗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今年共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5653辆(大型汽车:15辆;小型汽车:4967辆;低速车:49 辆;摩托车:622辆),办理驾驶证业务12726本(初次领485本,补换领12241本),完成机动车检验4578辆(汽车类检验3663辆,摩托车年检915辆)。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

(三)建设和开发了春运重点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系统

为提升公路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春运管理水平,减轻发放春运两证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出错率,同时加快办公自动化进程,我队建设和开发了春运重点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系统,对春运准驾证和车辆临检证的核发实现软件管理。为客运车辆户籍化日常管理提供了科技支撑,得到市局市支队的肯定和推广。

下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部署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

二、紧紧围绕2017年工作目标和县政府中心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三、继续推动“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社会联动”的事故预防机制,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进程,促进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交通安全工作格局的进一步形成。     

四、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打非”力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坚持“逢车必查、逢违必究”的原则,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载客、非法改装等重点违法行为。

五、严肃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企业。大力督促企业依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投入不足、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对重大隐患不整改或不按时整改到位,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启动事前问责;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企业责任人和具体从业人员的责任。

六、深入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各项整治活动,认真研究总结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特别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七、申请协警按每年每人4万元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八、建设县城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平台。

                      洞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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