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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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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4305250009/2020-00180
    发布机构:县交警大队
  • 所属主题: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2020-02-21
    公开范围:

今年,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省总队和市支队的总体工作安排部署,围绕交通管理工作要点,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通过开展交通秩序整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春运”“两会”“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各节假日期间交通安保工作。
大队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有力地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社会治安良好秩序。今年共录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3285起(现场录入6000起,非现场录入87285起),其中酒后驾驶392起,醉酒驾驶6起,超速7970起,客车超员40起,涉牌涉证2358起,不礼让行人6711起,其它违法行为75808起。
一、全面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
自2018年中共洞口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以来,对我队进行巡察过程中发现民警、辅警上班考勤不规范的的问题,大队党组立即组织各中队、所、室负责人召开了巡察问题整改会议,并制订了整改措施,各单位指导员负责本单位的考勤考核工作,一月一次通报和考评,对上班迟到、早退、旷工的情况,将严格按照《洞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处理。
二、强化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确保辖区道路的安全畅通有序。
大队全面落实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工作措施,坚持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确保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
(一)扎实开展春运、两会、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各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为扎实做好各节假日期间交通安保工作,大队集中全队警力强化道路管控,除窗口单位留有办事民警外,全警上路,各节假期间,我队启动执法服务站1个和启动交通安全劝导站7个,设置洞口、石江、高沙、江口、山门7个临时执勤点,共投入警力28720人次,出动警车3500辆次,设置宣传提示牌260块,发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30000余条,确保了各节假日期间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二)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农村道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大队从2018年12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在全县组织开展为期13个月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万余起。充分履行了公安交警工作职责,发挥交警部门的路面管理优势,打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三、依法处理交通事故,提高办案质量。
今年接处警共6435起,其中立案一般事故1512起,重大事故48起,上报死亡5人数,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1589.44万元。逃逸事故29起,破获27起。刑事立案34起,刑事拘留12人,治安拘留24人。为提高办案质量,事故处理单位民警严格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办案,继续推行事故处理阳光作业,办案质量和群众满意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强化车管基础性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大队车、驾管所严格贯彻执行《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完善窗口岗位责任制,及时高效为群众办理牌、证照及相关手续,今年共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4951辆(大型汽车:26辆;小型汽车:3658辆;摩托车:1267辆),办理驾驶证业务7777本(初次领224本,补换领7553本),完成机动车检验6218辆。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
五、全面推进扶贫攻坚战落实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攻坚重点和突出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坚持现行标准、提高脱贫质量、强化作风治理的要求,较真碰硬抓整改,全面推进扶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力促我县2019年扶贫攻坚迈上新台阶。
六、市政府第79项:推进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消除交通堵点。洞口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及指挥中心建设一期工程已经完工。我们近期对县城及高沙镇主要道路进行了详细勘查,并对县城主要路口、主要街道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含红绿灯)进行重新规划设计,目前正在建设交通信号灯8个路口(县城在城西公馆、规划局、二桥、三桥九中路口新增4个;高沙新增2个、石江新增1个、竹市新增1个),电子警察8套,道路高点监控11处,违停监控点103处,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2处,高铁站逆行1处。目前已新增了洞口雪峰路电信局门口和高沙镇政府旁的2处不礼让行人抓拍点。
七、市政府第118项:积极推进“两乡镇一交管中队”建设。公安机关将实行机构改革,2019年第9期县政府常务会议已批准通过在黄桥、水东、竹市、花古、又兰、罗溪设立6个交警中队,我大队正在推进该项工作,目前计划先筹建黄桥、花古两个中队。
八、县政府第22项:全面推进科技治理工作,持续推进路警联合治超工作,依法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及未加覆盖物散装货运运输行为。我队现每天安排专门警力和公路治超部门统一开展治超工作。
九、存在的问题
(一)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急需完善。急需县政府拨付专项经费对现有7处红绿灯进行改造升级,对黎园路与华容路路口、华容路与凤凰路路口、雪峰路与佳和名都路口、雪峰路与健民路路口、蔡锷路与沿道大道路口、凤凰路与高武路路口等6处红绿灯新建。建设一个具有数据采集、处理能力、决策指挥、科学高效的交通指挥中心,将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视监视系统、交通信息管理系统、通信系统、交通诱导系统等有机地结合。
(二)县城交通秩序管理难度大。一是没有专用停车场,车辆乱停乱摆的现象非常严重;二是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现象比较突出;三是与城管部门工作职能存在交叉重叠,职责划分不清,如《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不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阻碍交通的违法行为”应由城市管理部门进行查处。但该职能仍由交警部门履行。

洞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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