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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因公负伤评残的公示

关于申请因公负伤评残的公示


尹跃清,男,汉族,中共党员,洞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大文化,一级警,身份证号430525196610310017

 2021年10月28日晚8点左右,洞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尹跃清参加县人民政府组织举办的体彩杯职工羽毛球比赛训练,训练在洞口县工业园羽毛球馆内进行,由于弹跳起来拍打羽毛球双脚落地时用力过度,右踝关节周围剧烈疼痛,洞口县中医院就诊,初步诊断为右足跟腱断裂伤,并住院治疗。后经了解,这种伤情必须手术治疗且以微创手术效果最佳,而县级医院不具备条件。于10月29日下午转院到邵阳市中心医院东院创伤外科微创手术治疗,并于29日晚6点手术,手术后于11月4日下午出院。经康复治疗,伤口逐渐恢复,但至今足部留下后遗症,仍给工作生活带来不便。

根据尹跃清同志的申请和实际情况,经洞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党组研究,认为尹跃清同志系因公负伤且达到伤残标准,现向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因公伤残评定。

为此,特此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举报。


公示期:2023316日至2023322


举报电话:洞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739-7181661

洞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0739-722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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