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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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洞口县教育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机构名称:洞口县教育局

机构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文昌街道桔城路299号

负责人:王文平

邮编:422300

电话:0739-7222638

传真:0739-7222638

邮箱:dkjyjbgsh@126.com

网站:https://www.dongkou.gov.cn/dkxjyj/jggk/nxzbm.shtml

上班时间:夏令时(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洞口县教育局(以下简称县教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有关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的中等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及社会力量办学的行政管理和教学业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办好在洞口县的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和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管理全县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落实好教育扶贫的相关政策,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 依据《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贯彻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县内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管理全县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和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开辟就业市场,提供优质服务。

(十)统筹管理全县学籍工作、学历教育及相关考试工作;规划指导教师继续教育、职工岗位培训、成人自学教育等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及组织全县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制定中专学校、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协助省、市对各类教育(学校)的督导与评估。

(十三)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县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干部思想教育及有关培训工作。

(十五)管理县教育基金会及教育系统对外交流、援助与合作工作;指导与教育有关的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简介

王文平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教育局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教育秘书股)、政工股(语言文字、党建、意识形态工作)、教师工作股、职成股、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工会、教育基金会、妇联、机关党支部。负责清廉建设、统战、团委、工会、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小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基建室、安保股、校外培训监管股。负责三重点工作、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学校保险、防溺水及防性侵、市域社会治理、“六零”创建、疫情防控工作。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殷玉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计财股、学生资助中心、勤管站、信访办。负责乡村振兴、人武、节能减排、校园食堂(商店)管理、食品与饮水安全等工作。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胡春林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主管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的全面工作。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米赛男:党组成员、总督学;分管普教股(体艺卫中心)、招考办、督导室。负责教研教改、民族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五项管理、电教仪器、研学实践、双减(校内)、教育评价改革、学校创文工作。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财务、资产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来信来访、阳光服务、督查督办、机要涉密、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绩效考核、文明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及教育报刊发行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办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会同业务股室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草案

(二)教育督导室。统筹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推行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制定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评估方案;依法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区)贯彻执行教育法规法律规章和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市人民政府对全县教育及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对县内各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负责拟定各学校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并对任务完成情况组织检查考核;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督导。

(三)政工股(洞口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教师的奖励、评审推荐、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协助局党委管理和指导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和统战工作;指导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协助局党委做好局机关股室、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和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考核、管理、任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县教育基金会工作

(四)教师工作股(洞口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县教师的职称评审、特级教师的评审推荐工作;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负责教师学历达标规划的拟订与实施,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含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教师、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组织新教师入门培训工作;负责县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农村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

(五)基础教育股。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九年义务教育,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基础教育文件精神;管理指导全县中小学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工作;负责合格(标准化)学校建设;负责省、市、县示范性幼儿园、普通高中的建设和申报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拟订中小学招生计划;管理中小学及学前教育教材、配套用书、音像用品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组织初中、高中相关考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民办幼儿园申办审批程序中的软件设施的审核工作;负责制订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及学生德育工作的措施和规定;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少年宫的工作;组织和管理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工作;负责县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先进班集体的审批和县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班干的审核、申报等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的人口教育、国防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环保、禁毒、防邪、反恐、法制安全知识、打黄扫非、未成年人保护、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科技活动。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拟订年度工作计划与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中等专业、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育改革;负责职业和成人学校的学籍管理和德育工作;拟订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学校毕业生就业;开展在职职工岗位培训、基础文化教育;协调农科教中心工作;负责三级农校的办学和管理;负责国家及省、市级重点职高学校的建设、申报工作;承担民办学校的宏观管理。

(七)计划财务股。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基础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参与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拨款、学生资助政策;承担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工作;编制全县教育经费预决算;管理教育专款;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学校财务及后勤事务;监管学校的食品安全;负责并组织全县中小学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八)学校基建股。负责中小学危房改造、校安工程、重点民生实事工程等项目的质量、进度管理督查工作;指导编制学校建设长远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学校基本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报建等相关工作;负责学校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及预决算、施工合同的审核工作;负责基建档案管理和教育基建统计工作,编制年度基建报表;负责指导、督查各学校建设、维修、改造(简称“基建”)及建筑物、构筑物、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

(九)安全保卫股(信访办)。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普法宣传、禁毒和邪教组织查处工作;协调法制副校长工作;协调和组织全县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教育系统的主要案件和重大治安事件;负责教职工之间矛盾和学校与社会的矛盾的调解工作;负责中小学军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

(十)审计股。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和决算、预算内外资金、专项资金、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基建及修缮工程项目等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承担二级机构和校园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和内部经济制度执行情况督查;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

(十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校外教育培训标准和制度,规范校外教育培训发展;负责面向全县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负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收费监管、人员资质、年度办学水平评估等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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