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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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洞口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机构名称:洞口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机构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文昌街道桔城西路政府大院2栋3楼

负责人:傅全印

邮编:422300

电话:0739-7159098

传真:0739-7222174

邮箱:dkkgj7159098@163.com

上班时间:夏令时(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洞口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设9个内设机构:设1个室(办公室),8个股(政工股、产业政策与法规股(加挂综合执法股牌子)、生产运行股、投资规划股、科技管理股、高新技术与财务股、信息化管理股(加挂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牌子)、节能综合利用与安全股。二级机构:1个中心(洞口县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服务中心),1个站(洞口县民营企业管理站)。根据《中共洞口县委办公室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洞口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精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更名为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原县教育科技局的科技管理职责。(二)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三)划入县商务局的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职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和销售许可的监督管理职责。(四)划出能源运行相关职责到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经济、科学技术和信息化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整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指导工业、科技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三)负责全县科技与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统筹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盐业行业的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进全县科技化与工业信息化。

(五)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六)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制定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全民创业;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七)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工业经济运行;研究拟定全县电力工业的行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和经济技术政策,实施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依法依规负责全市电力工业的行政管理;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九)统筹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协调全县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

(十)制订全县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一)负责电子信息通信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产业政策,推动产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十二)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三)负责省国防科工局延伸至县的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及产业化工作。 (十四)承担省国防科工局延伸至县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及国防科技重大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国家在县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其他专项的管理和审计工作,落实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承担全县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五)指导、协调全县工业、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和培训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十七)组织实施科技重点项目。统筹申报和组织实施国家、省科技重点项目工作,协调县科技重点项目与国家、省科技重点项目的衔接与配套;组织县科技重点项目实施中的方案论证、评审立项、跟踪管理与评估验收等。

(十八)负责组织实施县级科技计划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基础研究项目计划、科技支撑项目计划、科技创新环境建设项目计划等各类市级科技项目计划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计划;负责相关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牵头组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编制和实施重点实验室等科技条件平台建设的计划;组织拟订全县基础研究的规划和政策。

(十九)牵头组织全县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引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二十)主管全县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县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参与和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及特色产业化基地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等申报工作;指导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

(二十一)负责全县科技人才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有关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拟订全县科普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科技教育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普及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科普工作。

(二十三)负责全县科技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县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建议。

(二十四)拟订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负责组织科技外事与合作项目的审定;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二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调整。 (二十六)负责全县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科技情报信息、科技期刊管理等工作。

(二十七)负责国家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全县专利信息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规划的实施;协助省市有关部门依法调解处理专利纠纷案件和侵权案件,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二十八)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简介

姓名:   职务及分工:

傅全印党组书记 主持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全盘工作

局长主持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行政工作

孙孝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党建、意识形态、政工、老干、乡村振兴、工业工作,联系办公室、政工股、生产运行股、投资规划股、产业政策股

肖洞元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财务、改制、棚改、综治、信访工作,联系高新技术和财务股、政工股、墙改办、民营企业管理站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科技、高新技术、办公室工作,联系科技股、高新技术和财务股、办公室

尹华水总工程师 分管安全生产、节能综合利用、疫情防控工作,联系节能综合利用与安全生产股、办公室

肖威华工会主席 分管工会和信息化工作,联系信息化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接待、政务公开、保卫、重大事项的督办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政工股

组织实施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属企业领导班子考察,提出党政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方案,承办干部的调配、考核、任免、奖惩工作;组织本局及所属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的学习和检查;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和智力引进工作;研究拟定全县科技和工业系统经济管理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查分析行业、企业人才素质状况,提出措施和建议;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维护企业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分析研究全县维护企业稳定工作;承担局属企业稳定情况排查和参与化解企业不稳定因素;参与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不稳定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困难企业解困和困难职工帮扶;接待处理企业职工来信来访;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三)生产运行股(加挂县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近期工业系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实施意见,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负责经济日常运行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调控目标,统计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承担工业、信息化领域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工作,协调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负责全县煤、油、气的监测和保障工作,协调解决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帮助企业协调原材料供应及产品销售有关问题;负责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及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并负责组织实施,对新型工业化推进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督查。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物资、外贸货运的运输调度和协调工作。

承担轻工、纺织、医药、食品、家电、消费品工业等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参与消费品工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四)投资规划股

研究制定鼓励工业企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企业技术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地方审批、核准和登记备案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需报国家、省审批和核准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负责地方管理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设备免税项目和国产设备抵扣所得税项目确认;指导工业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设资方向;协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县工业企业的投资方向;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项目(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内质量标准工作;承担装备工业行业宏观管理。

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对外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拟定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工业招商引资洽谈会;指导、协调工业企业利用外资项目(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重大招引资项目的实施;组织企业对外合作交流;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对外经济合作;指导工业领域企业合资、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协调企业参与产品展销、展示会和博览会。

组织拟订全县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组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研发推广;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拟订行业科技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同推进产学研合作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企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组织县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申报;负责提出国家工信部项目资金的申报意见。

(五)产业政策与法规股 (加挂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综合执法股)

贯彻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有关工业、信息化领域和无线电管理地方配套政策措施,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推进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拟定工业及信息相关产业布局,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联系企业家协会、企业管理协会等工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与调整;负责室内装饰行业的管理;负责工业、电力及信息化领域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指导监督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有关产业政策的修改、审核工作;依法实施国家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并指导其发展;指导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研究加速推进全县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近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并提出政策和措施;参与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起草重要文件、报告;承担工业经济的宣传和新闻工作。

(六)信息化管理股(加挂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

拟订全县信息化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计划及重大项目,做好信息化试点示范、标准规范、宣传教育等基础性工作;编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的工作;协调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信、广播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指导城县及社区、农业和农村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财政性投资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及市场管理;指导全县信息化工作。

指导全县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建设;组织全县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建共享;协调、指导互联网域名的使用;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全省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依法管理数字认证服务机构。

承担电子信息通信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战略,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拟订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子信息通信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行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实施国家及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项目、国家及省高新技术发展重大专项和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做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基础工作,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软件企业认定、软件新产品登记备案、计算机信息系统企业认证;负责无线电和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管理省县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跟踪推进全县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及建设;承担电子信息产业分析汇总工作。

承担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协助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软件项目;推动软件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软件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县国防动员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节能综合利用与安全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考核全县重点企业能源消耗指标,推进以节能降耗和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工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干粉砂管理工作;承担的稀土行业管理有关职责。

(八)科技管理股

负责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战略,布局优先发展领域,组织拟订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各项科技开发计划指南和年度计划;提出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开辟科技经费渠道、筹措科技专项资金;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和各项科技发展基金及相关经费的预、决算,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研究科技条件保障方面的规划和政策;负责组织协调上级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推荐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县本级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科技推动社会发展的工作规划;组织实施人口、资源、环境、减灾防灾、医药卫生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计划;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清洁发展、循环经济以及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科技支撑计划。承担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高新技术与财务股

负责拟订全县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企业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推广及引进消化吸收项目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技术创新机制建设;组织全县产业共性技术开发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组织拟订行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调查分析行业、企业人才素质状况,拟订政策、措施和建议;拟订工业企业人才教育培训发展规划;指导企业开展智力引进,承担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牵头组织协调促进全县产学研结合创新工作,组织实施产学研项目;指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负责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等重大科技基地的建设;负责指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推荐与管理工作和众创空间发展;推动科技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社会发展领域的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示范;会同县发改局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措施办法;负责实施软科学研究;归口管理全县科研单位业务工作,规划、调查、指导全县科技事业和科研单位布局与发展方向;研究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管理办法及相关措施,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组织申报和实施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能源交通、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科技支撑计划;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的申报工作并进行管理;指导火炬计划工作;负责重点科技新产品工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负责财务、机关资产、基建及维修等管理工作;纪检(监察)、工会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机关直属单位

(一)县民营企业管理站    

主要职责:已全部纳入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职责范围,统一办公和统一财政核算。

(二)县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管理、粘土实心砖限制征收、管理、使用墙改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限制粘土实心砖和袋装水泥的生产和使用,检查监督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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