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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以“林长制”绿色引擎助推乡村振兴

“将林长制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机协同,实现绿色富民、生态惠民。”“五一”小长假期间,湖南省洞口县委副书记、县长、县第一副林长贺永亮,副县长、县副林长张纲学等分别带队深入江口镇大马排村、桐山国有林场等地开展巡林。巡林过程中,两位林长均提出要以“林长制”为绿色引擎,推动乡村振兴。“林长制”不在一日之功,要一复一日,由“量变”到“质变”,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乡村振兴提质增效。   

5月4日,桐山国有林场正在引导当地居民发展适合自己的种植、养殖等林下经济,并派出6名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服务,给予技术扶持。今年,该场带动当地居民和本场职工种植油茶500亩,林下养鸡200只,养鱼 300尾,预计经济收入达20万元左右。并对37.32公里林区公路进行了硬化,积极申报省级森林公园,建设森林康养基地,绿化、景观工程稳步推进,解决了当地百余名居民的就业,实现了他们在家门口就能挣钱的梦想。

我县在全省先行先试推行林长制,县委书记吴韬亲自担任县林长并开展巡林,搭建起县、乡、村三级林长制架构,“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执法员、监督员)网格化管理机制正在发挥作用,1000余名各级林长和2000余名各类护林员成为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力量。

以护林推动乡村生态发展。目前,我县有县级林长24人、乡级林长237人、村级林长709人,仅一季度县级林长巡林25次,乡级林长巡林500余次。我县林区划分了网格718个,单桐山国有林场40名护林员每人每天坚持巡林15公里左右,同时对625.56公顷公益林和188.64公顷天然林严加守护。各级林长和2000余名护林员引导居民不在林区内倾倒、焚烧垃圾,文明祭祀,居民生态保护意识明显提升。2021年,我县无一起森林火灾发生。

长期以来,我县始终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义务植树活动,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加大生态系统修复功能,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提升固碳、降碳能力,夯实了森林底色。已完成人工造林26000亩,封山育林补植38000亩,退化林修复19000亩,其中林草重点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5300亩,国家储备林2000亩,人工种草5310亩,四旁绿化1000亩,联村建绿1000亩,义务植树1500亩,建设了5条乡村振兴绿化示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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