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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民政局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公示


按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有关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城乡低保提标

根据省、市政策要求,我县自20231月1日开始,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为650元/月、5040元/年,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达到421元/月、287元/月。截至2023年11月,全县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54703人次、2305.59万元。预计全年将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524.79万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67725人次、7698.90万元。预计全年将发放农村低保资金8429.11万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

根据省、市政策要求,我县自2023年1月1日始,残疾人“两项补贴”均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实行按月打卡发放,分别打进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惠农补贴一卡通”或“扶贫补贴明白折”中。截至2023年12月7日,共为26742名持证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256.4740万元。其中为15733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67229人次、1337.8395万元;为10670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14829人次、918.6345万元。预计全年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470万元。

三、孤儿基本生活费

根据省、市政策要求,我县自2023年1月1日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10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500元/月。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孤儿标准的 50%保障。截止2023年11月,全县累计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3220人次、355.50万元,预计全年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386.3万元;累计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6683人次、506.15万元,预计全年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552.9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3127日至20231213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到洞口县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工作专班办公室或县民政局反映。

联系方式:洞口县人社局   电话:0739-7222958

         洞口县民政局   电话:0739-7227966

   洞口县民政局

202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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