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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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述职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民政工作依法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局党组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法治政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确保法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年初制订法治工作计划,召开全局法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全局法治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法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为各项民政工作提供事前法律风险评估,全方位进行依法行政监督。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学法工作计划,明确了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同时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民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民政业务培训。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年内多次组织业务股室、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参加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保障、留守儿童关爱等业务培训,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通过综合法律培训及有关业务培训,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了执法依据和政策规定,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持有合法、有效的工作资格证上岗,严格执法,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推动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听取公众意见、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结果公示等制度,从而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对涉及项目建设,党建工作、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民主审定程序。强化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

二是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为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我局对全县所有在保低保对象开展清理认定专项行动,救助对象认定更加精准。先后出台了《洞口县民政领域”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洞民发〔2023〕18号)、《洞口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提高因难群体救助标准"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洞民发〔2023〕22号)、《洞口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洞口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救助+服务"改革工作调研实施方案>的通知》(洞民发〔2023〕26号)、《洞口县最低生活保障扩围增效工作方案》(洞民发〔2023〕36号)等文件,以及以县政府办名义出台了《洞口县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及财产核算评估实施细则》(洞政办发〔2023〕30号)等文件,深入开展了“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救助对象认定更加精准。截至2023年12月,全县共新增城市低保对象765人,农村低保对象3929人,城乡特困人员332人,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共清退死亡或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1539人,农村低保对象2838人,城乡特困人员199人,切实做到了应退尽退、动态调整。

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狠抓政务公开、依法治村、村务公开等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民政事务,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按时将民政系列惠民政策、办事指南、规章制度等,利用LED显示屏或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力度,认真做好权力清单清理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深化“放管服”改革相关事宜。

四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县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规范性文件按程序报批备案并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着力认真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一)严格落实社会组织监管。全县登记注册社会组织266家,其中社会团体12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42家。2023年新成立社会组织 8 家,其中社会团体8家;注销社会组织 31家,其中社会团体 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4 家。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应参检260家,实际参检243家,参检率为93

(二)“一老一少”关爱工作全面推进。

一是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2023年全县共保障孤儿27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23人。全年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386.1945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552.7139元。此外发放孤儿助学金39人,累计发放34.75万元。

二是按时发放百岁老人和高龄老人津贴。2023年全县共有百岁老人81人,90-99周岁高龄老人3347人。全年累计发放百岁老人长寿津贴833人次41.65万元,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发放高龄补贴36909人次369.44万元,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三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项目建设。5月份全面完成了4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其中39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9月份全面完成了800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区域性中心养老院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了山门区域性中心养老院建设项目征地、初步设计批复,建设工程规划也已通过县自然资源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联合审查会议,概算批复正在加紧办理当中,同时项目用地报批手续已经省自然资源厅联审会通过,“三通一平”施工已完成。黄桥区域性中心养老院将采取购买黄桥镇中心医院资产改建的方式,目前已完成对黄桥镇中心卫生院的资产评估、房屋检测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与财政、卫健对接办理资产处置购买事宜。竹市区域性中心养老院建设项目初步确定了建设地址。

四是强化养老机构的安全运行。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消防审验(备案)工作要求,制订了《洞口县养老机构消防审验评估工作方案》,县直相关部门协同开展了全县19家养老机构消防检查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按照“一事一议”“一院一策”的方式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进行全面整改,全县15家公办乡镇敬老院消防设施全部完成升级改造、建设微型消防站、铺设消防管道和喷淋系统等工作,并通过县住建部门的核查验收。

五是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加强机构建设,全县24个乡镇(街道、管理区)全部建成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并明确了工作责任人和办事流程。强化工作宣传,开展了“利剑护蕾 同心向未来”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宣传卡18000份。开展关爱活动,5月份,对高沙镇22户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安全常识和心理健康辅导,并发放慰问物资88件和慰问金3000元。8月份,全县开展了“洞口妈妈”护雏鹰伴成长志愿服务活动,对留守女童进行安全教育、感恩教育,并为其集体过生日,派发护蕾爱心包。认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从业查询制度,对全县所有涉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从业查询。9月份全面推动“四位一体”关爱保护机制的落实,加强家庭、村(社区)、乡镇驻村干部和学校的责任,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儿童受到或疑似受到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时,要求强制报告责任人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报告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队伍建设,7月份,举办了24名乡镇儿童督导员和364名村(社区)儿童主任的集中培训,培训主题为“传导责任压力,共担守护职责”,进一步提升了业务能力。

(三)扎实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开展了“高温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互联网+”寻亲服务、护送流浪非正常人员返乡和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以及全国第十一个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等工作,全县累计救助各类救助对象6475人次,回访慰问易走失人员29人次,成功寻亲32列,护送流浪人员返乡33人次。

(四)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认真开展了清廉大厅建设,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在春节、“五一”、“5.20”、七夕、国庆等特殊日期开展了人性化婚姻登记工作。2023年全县办理结婚登记3141对,离婚登记533对,补发婚姻登记485对,婚姻登记合格率均为100℅。开展婚姻调解150余人次,劝和濒临离婚夫妻30余对,调处其它家庭矛盾30余起。

三、落实法治政府监督问责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两案办理”工作,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深入调查研究,狠抓具体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同时,加强对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各乡镇民政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有效杜绝了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并严格落实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监督渠道,定期听取各股室执法情况汇报。

四、依法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社会风险防控工作相结合,与发现矛盾隐患相结合,与排查化解风险相结合。引导村(社区)将矛盾调解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按照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出村(居)民组、小区,一般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出村(社区),突出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出乡(镇)、部门(单位)的要求,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多项工作协同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对各类来信来访者,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通过开展领导包案,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等活动,坚持认真办信、文明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音、有落实。

五、冷静分析查找自身存在问题

一是民政法规政策众多,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学习;

二是民政工作量很大,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六、改进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争取县法制部门的指导支持,进一步加强民政政策创制工作力度,推进我县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民政政策法规的配套政策创制工作,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机制保障;

二是进一步细化民政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业务工作程序化、系统化和公开化;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民政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民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补短板,强弱项,细化举措,攻坚克难,为建设法治民政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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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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