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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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洞口县民政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机构名称:洞口县民政局

机构地址:湖南省洞口县文昌街道双龙路65号

负责人:袁玉辉

邮编:422300

电话:0739-7227966

传真:0739-7227966

网站 https://www.dongkou.gov.cn/dkxmzj/jggk/nxzbm.shtml

上班时间: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下午办公时间3:00-6:00  

(秋)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下午办公时间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洞口县民政局 (以下简称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协调跨省、市、州及跨县(市、区)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三)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五)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简介

袁玉辉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盘工作。

徐善德 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政工、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综合治理、基层政权建设、地名区划管理、婚姻登记、乡村振兴、社工、工会、妇女、共青团、退休干部、绩效考核、创文创卫、信访和村(社区)传染病防控工作;分管办公室、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婚姻登记处、政工室、工会、综治办;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意识形态等负责;对分管股室和局属二级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意识形态等负直接领导责任。

宋 勇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财务、安全生产、临时救助(含社会救助股负责的全部工作)、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福利院、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后勤管理和绿化工作;分管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儿童福利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社会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安全办;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意识形态等负责;对分管股室和局属二级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意识形态等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科级干部、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分管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居民家庭状况核对(含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负责的全部工作)、养老服务、乡镇敬老院管理、慈善和福彩发行工作;分管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养老服务股、慈善办(福彩管理站);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意识形态等负责;对分管股室和局属二级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意识形态等负直接领导责任。

谭君军  副科级干部、县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分管县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社会事务、殡葬改革、殡葬管理、县殡仪馆建设协调指挥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县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社会事务股、救助管理站、殡葬管理所、县殡仪馆建设协调指挥部;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意识形态等负责;对分管股室和局属二级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意识形态等负直接领导责任。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7227966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新闻宣传、舆情应对、计划生育、政务信息、公文运转及规范性文件审查、政策调研起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和机关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思想政治、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人事档案、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考核、考评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评、晋升、评聘审核上报;按照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承办县民政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指导民政行业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规划财务股7220006

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民政事业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负责单位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与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社会救助股 7231101

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牵头拟订、调整全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等救助标准,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乡镇(街道、管理区)社会救助的实施;负责制定全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等救助资金需求计划及其资金分配和管理,并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县永久性的社会救助档案;负责受理全县有关社会救助制度咨询和投诉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的行政复议,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

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五)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7222051

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俗改革;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县经营性公墓的规划、报批和管理工作以及指导全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牵头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工作。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权限范围内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及直管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慈善组织认定,监督管理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及其活动。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六)养老服务股 7220589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和老年福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七)儿童福利股7231100

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管理、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弃儿童等儿童福利管理,协调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指导收养登记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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