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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农业农村局“一把手”权力清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一把手”要履行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责任依法依规行使手中的权力,重点用好管住以下方面的权力。

   一、决策方面

    1.牵头谋划部署。根据上级要求和农业农村事业发展需要,统筹谋划部署局重点工作、中心工作。

    2.安排工作分工。提出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意见;指定领导班子成员临时主持工作、暂代行使“一把手”职权;委托(授权)领导班子成员行使审批、签发等事权。

3.召开重要会议。作为召集(主持)人,决定重要会议(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的时间地点、议题内容、参加(列席)人员等。

4.签发重要文件。审定签发以局(含党组)名义印发的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行文的请示、报告等上行文,以及重大项目批复、重要人事任免、会议纪要和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主办(承办)答复件等重要文件。

5.主导重大决策。主导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进行研究、审议。

    6.把关选人用人。履行选人用人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选人用人分析研判、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7.干部监督管理。对全局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遵守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8.审核机构编制。对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和编制职数的调整变更等事项,进行审核把关。

    9.处置财务资产。代表局党组审定由县本级分配的中央、省、市专项资金安排以及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报废处置等事项。

10.组织应急处置。决定对本单位突发事件或重大舆情的应急处置。

11.主导对外联络。决定对外交流、联络协调、协同协作等事项的安排。

    二、执行方面

    1.组织传达上级精神。组织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策部署、会议精神、指示批示等。

    2.提出贯彻意见。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策部署、会议精神、指示批示等,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措施。

    3.组织具体实施。组织、带领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策部署和局党组的集体决定。

    4.执行反馈报告。决定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进展等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监督方面

    1.党的建设工作监督。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局属各党支部负责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党员干部落实有关制度规定。

    2.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落实集体决策的监督。作为单位“一把手”,对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局党组集体决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个人事项报告的监督。对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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