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5号)文件中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及复核程序,经过自主申请,相关部门综合评审,“洞口万容达置业有限公司国际商贸城创业孵化基地”复评合格,继续保留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资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1月3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可继续保留该基地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739-7222958
0739-7222536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