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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审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一、行政许可(无)

二、行政处罚

(一)被审计单位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损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或者转移、隐匿、故意损毁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法制审核范围: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处理建议,或者移送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核部门:洞口县审计局法规审理

提交部门:洞口县审计局相关业务室、站、中心。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违法事实的证据;查处情况说明;当事人基本情况;集体研究记录;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审核重点: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审核期限:7个工作日。

(二)被审计单位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九条。

法制审核范围: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一)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二)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三)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四)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五)其他处理措施;

审核部门:洞口县审计局法规审理

提交部门:洞口县审计局相关业务科室、站、中心。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违法事实的证据;查处情况说明;当事人基本情况;集体研究记录;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审核重点: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审核期限:7个工作日。

(三)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条

法制审核范围: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一)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二)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三)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四)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五)其他处理措施;可依法给予处罚。

审核部门:洞口县审计局法规审理

提交部门:洞口县审计局相关业务室、站、中心。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违法事实的证据;查处情况说明;当事人基本情况;集体研究记录;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审核重点: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审核期限:7个工作日。

三、行政强制

(一)封存被审计单位资料、资产和冻结有关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八条。

法制审核范围: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不得转移、隐匿、故意毁损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审核部门:洞口县审计局法规审理

提交部门:洞口县审计局相关业务室、站、中心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违法事实的证据;查处情况说明;当事人基本情况;集体研究记录;拟作出的封存通知书。

审核重点: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审核期限:7个工作日。

(二)暂停拨付、暂停使用有关款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八条。

法制审核范围: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审计机关采取前两款规定的措施不得影响被审计单位合法的业务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

审核部门:洞口县审计局法规审理

提交部门:洞口县审计局相关业务室、站、中心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违法事实的证据;查处情况说明;当事人基本情况;集体研究记录;拟作出的暂停拨付(使用)相关款项通知书;

审核重点: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审核期限:7个工作日。

四、行政征收(无)

本目录清单将依据权责清单变化实施动态调整,洞口县审计局法规审理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其他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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