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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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洞口县审计局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洞口县审计局  
机构地址:洞口县花古街道梨园社区都梁路
负责人:杨小鹏
   编:422300
   话:0739-7222060
   真:0739-7222060
   箱:dongkou.gov@163.com
   站:http://www.dongkou.gov.cn/
上班时间:夏令时(7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洞口县审计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为正科级。县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有:  
(一)组织指导全县审计工作,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和本县实际,对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审计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提出实施办法,制定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组织行业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  
(二)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2、对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含县直属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及其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县属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4、对县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5、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  
6、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7、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8、对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9、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审计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三)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五)承办上级审计机关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班子成员介绍:
杨小鹏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审计局全面工作。
        分管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刘远兵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政工、机关党建工作。
        联系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蒋建德  副局长
        分管工会、双联工作。
谭建伟  总审计师
        分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法规审理、内审工作。
联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站。
龙运民  原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分管局财务工作
  文  原党组成员
        分管办公室、信访、乡村振兴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后勤、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印章管理、计算机管理、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把关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转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群、青年妇女和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管理审计事业经费,对机关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二)法规审理与计划统计执行股。承担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负责建立有关审计监督对象的数据库;负责审计对象的必审性及可行性调研和论证;负责制定、调整、下达中长期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检查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负责办理授权审计计划并检查完成情况;负责全县审计统计工作并对统计数据进行定期分析研究;负责审计成本管理和审计项目招标工作。
负责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的送达和审计决定的执行;负责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和审计建议事项以及执行纠正事项的跟踪落实;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负责办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构建审计执行情况数据库和审计整改情况台账;负责审计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研究和协调审计执行的相关问题。
(三)财政金融与社会保障审计股。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乡镇、街道办事处、茶铺茶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审计县属资本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及其直属单位资产、负债和损益;按照审计署、湖南省审计厅、邵阳审计局的授权,组织审计国际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及相关绩效情况,组织审计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茶铺茶场政府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四)行政事业与企业股。组织审计县直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或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情况和相关绩效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县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农业农村与资源环境审计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县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六)固定资产投资与重大项目审计股。组织审计县政府性投资,以政府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对重大项目的审计,对县级政府性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七)经济责任审计股。组织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承担经济责任审计中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八)政策跟踪与电子数据审计股。组织对县直有关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茶铺茶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实施跟踪审计。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县直单位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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