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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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洞口县水利局机构概况及职能

机构名称:洞口县水利局

机构地址:湖南省洞口县文昌街道双洲路87号

负责人:梁仲茂

邮编:422300

电话:0739-7140827

传真:

邮箱:258772514@qq.com

网站:https://www.dongkou.gov.cn/dkxslj/jggk/nxzbm.shtml

上班时间:夏令时(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职能配置

洞口县水利局(以下简称为县水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对水利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政策和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县确定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域内水资源的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江河和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江河和水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街道、管理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会同县水文水资源局组织编制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会同县水文水资源局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江河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向河道倾倒废弃物、垃圾和违规取土、城市河道和水域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2)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上述3项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权划转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后,县水利局不再行使。依据“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县水利局仍要履行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检查等职责。

领导简介

梁仲茂: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尹铁钢: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办公室、宣传、信访、人事编制、机关党务、人武、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外事、离退休干部、乡村振兴驻村、水利体制改革、信息化、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保密、文明创建、行政审批服务、优化环境、库区移民、人安饮水、农村水利水电、水电学会。

杨恢君: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防汛抗旱、政策法规、依法行政、安全监督、水利规费征收、水行政执法工作、惠农减负、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平安建设、社会治理、节约用水,财务、水利建设资金征集、水利统计,河长制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曾昭军:总工程师

负责:规划、计划、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水利管理、工程招标投标、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处理重大水利技术问题、招商引资。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 理工作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 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 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和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三)人事科教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四)水资源及河库管理股(加挂河长制工作股牌子)。 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江河、水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县级水资源公报。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县河长制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计划、考核方案等并组织实施。督办落实县级河长部署的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河库保护工作,指导地方河长制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水库、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乡镇(街道、管理区)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五)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股。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 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病险水库(水闸)、堤防的除险加固。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贯彻执 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六)水旱灾害防御股(加挂水土保持股牌子)。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制度的实施。

(七)农村水利水电股(加挂水库移民股牌子)。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承担水能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审核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和后期扶持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库的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管理水库移民资金。协调推动县内水库移民对口支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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