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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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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4305250009/2024-00246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 所属主题: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2024-04-07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今年来,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统计法治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抓好统计人员法治培训,创新统计执法工作方式,深入开展统计行政指导,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统计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统计改革进一步深入,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多,对统计信息化水平要求越来越高,统计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我局把加强统计法治宣传作为做好统计工作的突破口,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是坚持统计培训、专题业务培训等会议学法环节,以各专业年定报培训会和专题业务培训会议为平台,开展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活动,增强统计专业人员和统计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二是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纳入到统计能力培训班的培训内容,今年我县组织了300余名统计人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提高培训效果。三是通过统计执法,组织相关专业人员,送法下乡、到企业等形式,对相关领导、社会公众、政府统计调查对象等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增强各乡镇领导和企业负责人的统计法律意识,从而重视统计工作,支持统计工作,使得我县统计事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统计监督,建全依法治统制度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出台一系列的文件制度,积极推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严防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统计生态。 与纪检机关加强协同联动。制定了《洞口县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和《洞口县统计局、中共洞口县纪委机关、洞口县监察委员会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协同办法》,完善统计监督的责任体系和统计执法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与纪检监察联合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与巡察机构加强沟通协商。认真落实县委巡察办与县统计局协调协作机制,《十三届洞口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方案》将统计工作纳入县委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内容包括自上一轮巡察以来履行统计法定职责,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等情况,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专业优势,进一步提高巡察监督质效,强化统计监督震慑力。 与组织部门加强协作互动。认真落实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将防惩统计造假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干部任前考察事项。强化与县委组织部沟通联系,把统计法治列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由县统计局安排专人到县委党校作统计法治专题辅导报告,建立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 与审计机关加强对接配合。制定了《洞口县统计局、洞口县审计局贯彻落实<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协作的办法>的措施》,严格全过程管理,推动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三)强化统计执法力量,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按要求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证》培训工作,组织了二位同志参加了湖南省行政执法检查证学习培训工作,对我县统计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多次培训工作,全面实行统计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统计执法例会制度,定期交流统计法治工作情况,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并对执法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业务能力培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及执法能力,建设一支廉洁、文明、业务水平高、执法能力强的执法队伍。 为维护《统计法》的严肃性,确保全县统计数据客观真实,今年,我县狠抓统计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大了统计的执法力度,做到发现一案,查处一案,使执法工作经常化。今年我县共检查了解情况22个单位,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了一些单位的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工作不够规范,违法行为轻微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比较严重的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在整个执法检查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达到了净化统计环境,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维护了统计信誉,做到了程序合法,依据合法,处理得当,进一步增强了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行政的观念。 (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布置的中心工作任务,有序推进中心工作开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会议精神,切实解决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全县相关部门和单位闻令而动、积极作为,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要求,有力的举措,稳步推进治理行动有序开展。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二是主动申请省级执法检查。三是强化贯通协同机制。四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五是加快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
二、2024年工作思路 
(一)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增强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 《统计法》是维护统计工作秩序的基本法律规范,是指导统计工作的基本准则。加强统计法的学习和宣传,是深化统计工作的前提。2024年要继续以普法宣传教育为重点,一是要以重要时点为契机,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对社会大众和政府调查对象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二是召开统计法治专题培训会,对全局机关人员和各乡镇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培训效果,增强依法统计意识。三是在统计执法检查、统计行政指导时,要对企业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送法下基层。 
(二)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努力推进依法治统进程。 要做好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加强统计法治教育和加强统计法治宣传为主要内容的“三加强”工作。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统计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心慈手软,不但要给违法者一种惩戒,而且要给没有被发现的违法者一种震慑,使统计执法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更重要的是要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人们对《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的认识,树立《统计法》的权威性,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不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依法治统的关键,充分发挥现有执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加强与各专业间的配合,实行全员执法,才能有效地提高统计执法水平。统计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同时还要熟悉各专业的统计报表制度,提高自身的办案技能和业务素质;统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也要善于总结经验,不断从实践中提高自身素质。 
(四)深入推进统计行政指导,拓宽统计检查思路。 我局将进一步深入推进统计行政指导工作,将统计行政指导制度与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相结合,加强统计专业人员、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规范运行。一是加强与各专业配合,将告知、统计调查、专业培训会议、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及统计资料管理等制度与行政指导制度相结合,以指导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二是加强统计专业人员、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指导文件和相关行政指导文书的学习,将文书运用到行政指导工作中去,提高行政指导效率和能力。三是把行政指导工作作为统计法治工作、创建现代服务型统计的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明确目标责任,并作为对各专业、乡镇(街道、管理区)统计工作站年终工作考核依据,加强督促检查,从而建立高效、长效的统计行政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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