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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5250009/2016-00120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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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文日期:
2016-07-27 -
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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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洞口县体育馆为切实落实惠民政策、提高运营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营造全民健身氛围,受到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做出了应有贡献。现将体育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设施情况
洞口县体育馆始建1985年,1993年竣工,占地2600㎡,
观众坐席3000位,馆内活动面积760㎡,主要开展篮球、羽毛球、健身舞蹈、太极系列等活动,先后承办了全国青年篮球锦标赛、国家女篮表演赛、湘黔七县第五届民族联谊会篮球赛、中国男篮明星赛等。
二、 强化建章立制
1、强化制度保障。研究制定了《体育馆日常管理制度》、
《健身者的权力和义务》、《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方案》等管理制度,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体育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向社会公布了每天开放的时间。
2、强化安全保障。一是制作或购置防止撞伤和运动创伤的软性保护物;二是加强宣传健身基本常识和运动创伤处置方法;三是购置消防器材,强化防火用电安全。
三、 积极开展开放工作
近几年,我们牢固树立 健身至上、服务第一 的理念,
每日(包括节假日)定时对社会实行免费低收费开放。
1、免费开放。公布了每日免费开放时间:上午10:00 12:00、下午15:00 17:00、晚上18:00 22:00。主要活动内容有篮球、羽毛球、太极拳(剑)、柔力球、健身舞蹈、健身技能培训等。每日免费开放不少于8小时,每周免费开放不少于56小时,每日平均接纳健身者100人次以上。
2、举办比赛。在每年举办的篮球、羽毛球、太极拳(剑)、柔力球、广场舞等15次以上全县性的群众体育比赛中,除了我局举办近10次外,其余赛事所占用体育馆,我们只按实收取水、电费用。
3、低收费开展其他活动。我们根据县委政府指示及配合其他单位部门工作,在体育馆接纳了文化展览、业务培训、大型集会等活动,按包括水电费在内的每日200元标准收取费用。
四、严格管理和使用补助资金
对我县体育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我们将在县财政部门的监管下,合理使用。一是日常管理费用,包括水、电费用;二是维修费用。馆内活动场地的木板地面维修,顶棚漏雨、索水管和墙面维修,座位改造,馆后坪硬化等,三是聘用管理人员工资及相关福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