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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式处访”解心结 “信访人”今成“监督员”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24日讯(通讯员 谢鹏)“你们对政府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对我说,我会向上面帮你们反映。”近日,洞口县雪峰街道马渡村民情监督员舒老来到该村一个农户家宣传政策、收集民意。

舒老现居住在马渡村,2014年,他的儿子舒某红与唐某功家就0.6亩耕地的权属发生争执,后在原洞口镇(后分为雪峰街道和文昌街道)司法所和镇村干部的调解下,舒某红与唐某功达成协议,由舒某红付给唐某功家土地征用补偿款3.1万元;舒老认为处理不合理,遂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也是在2014年,舒某红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修建了一层简易砖木结构房屋,后被法院、国土、公安等部门依法拆除,舒某红提出其家庭困难而要求变更处理未果。舒老不服,多次就这两件事向各级写信投诉,虽经县法院、雪峰街道多次答复,仍投诉不止。2020年,舒老信访案被列为中央联席办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交办件。

2021年,洞口县出台《洞口县“背包式处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将各自联系和分管的单位、行业部门的信访矛盾问题“打包”,深入基层处理老问题,发现、化解新问题;工作准备要求“拎包即走”,事不解决要求“背包不放”,疑难问题要求“打包会诊”,处访结果要求“放包见效”,真正做到矛盾不调处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撤兵。

在2021年的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中,洞口县委书记吴韬主动包这件“骨头案”。在吴韬的领办督办下,县法院、雪峰街道、县自然资源局、县信访局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安排4名背包式处访员对舒老反映的问题进行再次调查核实。背包式处访员深入马渡村走访知情人,到县自然资源局、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县档案馆、雪峰街道查阅相关执法文书、案卷资料和法规政策,还邀请5名法律专家对案件进行评议,经全面调查和评议会商,工作专班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信访人反映的诉求于法无据。之后,工作专班又多次上门与舒老及家人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示之以法,舒老对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再持有异议,但仍认为其儿子房屋被拆是唐某功举报所致,不肯息访。

唐某功系舒老姑姑之子,在怀化市工作,1990年将户口迁出,但其父母仍居住在马渡村。考虑到唐某功与舒老系表兄弟,为了促使该案彻底化解,在吴韬的调度下,2021年9月11日,工作专班专程到怀化市走访唐某功,引导其主动回家乡与舒老消除嫌隙。工作专班还不间断地通过舒老3个儿子做其思想工作,开导其珍惜亲情,与唐某功握手言和。11月22日,吴韬再次来到舒老家中,面对面倾听其意见和建议,耐心对其进行思想疏导,并于第二天组织召开舒老信访案会商会,决定工作组再次赴怀化动员唐某功回来参加调解,同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舒老家解决实际困难。当年12月4日,唐某功带着礼品主动上门看望舒老,两人摒弃前嫌,握手言和。至此,舒老与唐某功积怨多年的心结终于打开。

后来,息访的舒老被马渡村聘请为民情监督员。

(一审王振亚 二审史学慧 三审屈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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