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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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应急管理局机构概况及领导分工

机构名称:洞口县应急管理局

机构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文昌街道旭阳路老干活动中心院内

负责人:文立中

邮编:422300

电话:0739-7222253

传真:0739-7150727

上班时间:夏令时(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应急指挥股(防汛抗旱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火灾防治管理股、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规划财务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政工室。下属二级机构有洞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洞口县应急救援事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含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实施细则(办法),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洞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县森林和草地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达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和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县煤矿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6.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管理全县地震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防震减灾工作;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和地震灾害预防工作体系;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开展地震行政执法,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19.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职务及分工

文立中(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杨志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协助局长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干部作风建设、乡村振兴、应急救援、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会工作,分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工会,联系县应急救援事务中心。

郭小平(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财务、防汛抗旱、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分管财务股、防汛抗旱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

尹华阔(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应急值班值守、应急指挥、综合减灾、火灾预防、火灾扑救、救灾和物资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分管应急指挥股、火灾防治股、救灾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负责机关支部、真抓实干、应急能力建设、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绩效考核、信访维稳、老干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工股。

曾纪根(总工程师):负责政策法规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道路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联系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大队长):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六零创建”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日常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刘飞平(二级主任科员):联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经信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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