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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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2021-08-16 机构概况

机构概况

机构名称: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地址:湖南省洞口县文昌街道文昌北路

负责人:王建平

邮编:422300

电话:0739-7222952

传真:0739-7233574

邮箱:526735811@qq.com

网址:https://www.dongkou.gov.cn/dkxzjj/jggk/nxzbm.shtml

上班时间:

夏令时(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行业资质和信用信息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工队伍、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承担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资质管理和各类专业机构的设立、更名、初审或审批;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

(三)负责检查监督建设行业各类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指导住房和建设系统普法宣传教育。

(四)依法依规归集应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各类资金。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等建设类收费及其他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管理,具体负责城乡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管理和使用;组织城市建设项目预(决)算审查;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综合统计和内部审计。

(五)承担城市新建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和监管职责。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设计方案审核、建设监管、综合协调、竣工验收和移交等工作;负责拟订海绵城市、地下管线管廊等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并督促指导实施;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监管。

(六)承担城市设计和建筑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的职责。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建筑方案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及其备案;负责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抗震设防、消防、人防、防雷的设计监督管理;负责勘察设计业的资质管理和参与相关注册执业管理。

(七)负责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民用和公共建筑节能管理;负责建筑节能材料使用的监管;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八)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造价、预搅拌混凝土(砂浆)质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安全生产监督等工作;负责建筑业各类执业、从业人员的资格、资质、上岗从业等各证照的权限内考试考核及再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并联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和档案归集;负责建设行业权限内行政许可的审核、许可、报批及动态管理;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评估;组织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交易活动;负责对房屋装饰装修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直管公房房屋安全鉴定;负责对工程建设领域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

(九)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指导监督计价政策的贯彻实施;审核和发布计价依据;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的审查、最高投标限价和竣工结算的备案。

(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负责受理招投标投诉,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稽查;负责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建制镇、集镇、村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指导、监督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国重点(示范、特色)镇审查报批和建设;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及传统村落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十三)负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

(十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白蚁防治管理;负责商品房资本金监控、商品房预售及预售资金监管。负责管理和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负责审核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监督管理房屋征收补偿费用。负责监督、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征收主体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简介

王建平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并主持全局全盘工作。

李惠祥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党务、意识形态、组织建设、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绩效考核、财务审计、房地产市场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乡村振兴、培训教育、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工股、计划财务股、房地产监管股、白蚁防治所。

杨会桂  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组长  负责纪检组全面工作。

刘成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城市建设的计划和监管、村镇建设的指导监督协调、燃气行业管理、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管理、供水排水等工作,分管城市建设管理股(燃气办)、村镇建设管理股(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自来水公司。

周玉俊  四级主任科员  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建筑勘察设计、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商品砼行业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分管建筑工程管理股(安全生产管理股)、勘察设计管理股(科技节能股)、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双洲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邱正才  一级主任科员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抽查等工作,分管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股、消防技术保障中心。

唐文社   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邓  平   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与监督工作,分管住房保障股、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肖岱平   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行政执法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7222952

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政策研究和综合调研工作,组织和参与重大调研及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重大经济技术政策;负责督查督办、文电处理、史志编纂、网站管理、政务公开、媒体宣传、舆情管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及12345热线等工作;负责会议、重要活动及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机关事务管理。

(二)政工股   7234825   

研究制定人才培养和职工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各类保险基金政策核实、人事档案管理、人事统计等工作;负责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绩效考核、文明创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牵头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的,由人社部门归口承办的建设类职称、职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资格管理及继续教育和建设类专业机构的设立、更名工作;负责扶贫工作;负责群团组织的管理;参与干部离任审计;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负责志愿者管理。

(三)政策法规股(加挂执法队牌子) 7235369

负责组织、审核、拟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配合相关涉诉部门参与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对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合法性的审查;负责监督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负责建筑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系统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负责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综合治理稳定工作计划和部署,并监督实施、督查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局系统综治稳定工作;排查协调处理不稳定因素;参与协调、处理各类矛盾。

(四)计划财务股   7221097

负责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资金计划与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负责组织直管项目的预(决)算审查;负责行政性收费及其他专项资金征收和监管;负责统计汇总;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并监督所属单位及群团组织的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各类保险基金的征收及缴纳;负责机关内部审计,指导并监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

(五)城市建设管理股(加挂燃气管理办公室牌子)7277029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燃气行业的计划编制、设计方案审核、建设监管、综合协调工作,并参与并联竣工验收和移交等工作;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并参与并联竣工验收;参与城市工程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审查;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负责城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负责全县燃气行业设点、企业准入、使用设备报批、资质审查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参与“气化邵阳”项目工作。

(六)勘察设计管理股(加挂科技节能股牌子)7223617

拟订勘察设计咨询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工程建设设计标准的监管、编制和推广;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建筑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及重大设计变更技术审查;负责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图建设、人防、消防“多图联审”“多审合一”技术审查和备案;制定建设工程消防相关政策,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等相关工作;负责设计安全生产管理和设计质量事故的处理;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负责施工图审查及机构管理和施工图审查费用支付工作;负责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和注册执业申报工作;负责深基坑、高挡墙和边坡支护工程技术审查和指导;负责建筑抗震设计和建筑防雷设计审查;负责特定工程项目的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拟订建筑节能与科技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科技和民用及公共建筑节能管理;负责建筑节能材料使用的监管并参与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负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科研和技改项目的初审或审查报批;负责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标识评价工作;负责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和装配式建筑的开发利用;负责建筑节能项目和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及物业管理服务等招投标活动备案和现场监管;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规范及建设工程市场交易的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标后稽查,组织或参与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稽查,受理物业管理活动外的投诉;负责组织建设行业信用评价。

(七)建筑工程管理股  7234568

贯彻、执行建筑业的法规和政策,拟定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预搅拌混凝土专业布点规划管理;组织、参与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负责建筑业各类注册执业管理;负责权限内建筑业企业(含预搅拌混凝土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建设行业不良行为记录汇总上报;负责建筑业统计报表工作;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和文明施工相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落实;拟订建设工程补充定额;负责竣工结算备案;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起重设备产权备案;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和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三类人员”的考核和审核上报;负责监督指导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环境保护;负责监管项目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建设工程质量、预搅拌混凝土(砂浆)质量、装配式预制构件质量、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负责检测、造价、监理、预搅拌混凝土企业人员注册和管理;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的并联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和档案归集;参与或组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公房房屋安全鉴定;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拆除工程施工许可。

(八)建筑工程消防管理股  7234833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建设工程消防相关政策,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及拍查等相关工作。联系人:刘帆,电话:

(九)村镇建设股(加挂新型城镇化股牌子)7081387

负责指导建制镇、集镇、村庄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方针、政策;编制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规划,起草制定新型城镇化建设指导性文件;指导村镇垃圾污水处理、农村房屋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组织历史文化名城(村、镇)、重点镇、特色镇、美丽乡镇(村)、宜居村庄、中心镇、传统村落等的审查报批;指导集镇给排水工作;指导农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农村工匠培训、农村厕所“革命”;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十)住房保障股   7151257

负责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组织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的安排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指导和监督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分配和运营管理,负责私房落实政策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申报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培育、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市场;拟订物业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规定;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保修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参与住宅区竣工综合验收,对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进行确认。

(十一)房地产监管股   7151267

负责拟订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规划制度;拟订房地产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房地产市场(租赁、转让和网签备案)、住宅产业化、资本金监管、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中介(咨询、经纪、评估、租赁)、住宅建设、房屋面积测量、白蚁防治的规章制度、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管理房屋交易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租赁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指导房地产专业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注册管理;负责房地产信息数据库、组织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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