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刘小良 杨叶美
|
||||||||||||||||
|
||||||||||||||||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4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洞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9-7235600 公告单位:洞口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