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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7 10:44 字号:[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林江喜、旷青菊) 打印
发布时间:2023-03-24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林江喜、旷青菊)(林江喜、旷青菊)
申请人旷青菊因受遗赠原因取得林江喜坐落于洞口县洞口镇双拥路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洞国用(2008)第801001983号、洞房权证所有权证字 第A3976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涉及继承的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洞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9-7235600
公告单位:洞口县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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