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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邓均甫 廖银菊、邓江群)

发布日期:2023-04-10 08:13 字号:[ ]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邓均甫 廖银菊、邓江群)
申请人邓江群因继承原因取得邓均甫 廖银菊坐落于石江镇居民一组集姓塘33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洞(石)国用(89)字第439号、洞房权字第18717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涉及继承的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洞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9-7235600
公告单位:洞口县自资源局
日期: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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