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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米毓粧、肖鼎春)(米毓粧、肖鼎春)

发布日期:2023-04-10 08:14 字号:[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米毓粧、肖鼎春)(米毓粧、肖鼎春)
申请人肖鼎春因受遗赠原因取得米毓粧坐落于洞口县城关镇龙山街60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洞房权字第01639号、洞国用(1992)字第0004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涉及继承的不动产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洞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39-7235600
公告单位:洞口县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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