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洞口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3-03-21 11:32 字号:[ ]


洞口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洞口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体系化为抓手,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2021年市委依法治市办督查反馈意见,紧紧围绕县委全县依法治县办的要求,在洞口县司法局大力支持、指导下,以问题导向,真抓实干,2022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不少依法治“局”的经验,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现将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我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精准发力、稳扎稳打,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洞口县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小组在中共洞口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号召和带领下,组织全体干部和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信访工作条例》、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组织理论探讨以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史力行”专题学习研讨。2022916日,中共洞口县委宣讲团到县自然资源局宣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我局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学习;2022628日,我局组织老干支部召开建党101周年座谈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座谈会; 20227月,组织全体党员前往郴州市汝城瑶族乡沙洲村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组书记廖洪君的带领下,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随后,全体党员参观了徐解秀故居、红色纪念馆,实地了解半条被子的故事,重温那段艰苦而光荣的奋斗历程。这些会议、学习和实践活动的开展,在思想观念和行动上不同层次地提高了干部职工们依法行政的能力,但是也存在个别干部职工学习入心入脑不够、融会贯通不够等问题。

(二)推动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领导干部、班子成员以及中层骨干学法守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健全。局党组成员及班子成员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带头学习宪法、《信访工作条例》、“一法一条例一办法”、《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党内法律法规,在局务会上对中层业务骨干也力学笃行地进行法治教育,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强化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政府服务于民的试金石,是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更是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法治价值。2022年涉及我局行政诉讼案13件,其中土地确权登记行政案件1件,土地及房屋征收拆迁案6件,行政许可案4 件,行政处罚案0件,其他行政诉讼2。我局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步提高,从2021年度的90 %上升到2022年度的100 %;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年度共接待行政复议申请2;共收到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函2件,我局办复率达100%。行政负责人出庭是领导干部和老百姓面对面的交流,既增强了官与民之间的亲切感,也有利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但我局个别分管领导和中层骨干对行政审判程序的熟练程度还有待提高。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学用结合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和耕地保护能力水平。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进“三区三线”划定,持续优化规划布局,全面完成空间规划编制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以“田长制”为抓手,扎实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全面完成了年度恢复耕地任务和2021年度净减少耕地恢复补足任务,扎实推进耕地开垦、旱改水、增减挂钩项目,确保县域内项目用地实现“占补进出双平衡”。 统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加快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和申报,强化占补平衡指标统筹。

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制度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制度。行政审批服务事关群众和企业的直接利益,必须恪守人民至上的思想,群众利益至上,彻底地简化审批程序和改革办事方式、提高办事效能化解办事难”“办事烦痼疾。我局通过洞口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与“湖南一件事一次办”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行无缝对接,将我局办理的120件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其依据、申报材料清单、审批时限、流程等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极大地提升了群众和企业的办事效率。结合工作实际,对其中8件可以进行网上预约办理,其中2件网上全程办理。202274日,我局重新梳理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每一项行政权力进行梳理,绘制了简洁高效便于社会监督和纳入网上办理及监管的行政权力流程图,严格按照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根据有关依据变化及工作实际,适时对流程图进行调整

我局已经向洞口县人民政府申请《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备案表》,自此,凡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实施政务公开清单管理。

在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方面,凡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以外,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的意见,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过和通过合法性审查。2022112日,我局就《洞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制定组织了“2035洞口听我说”洞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众调查问卷活动。2022125日我局起草了《洞口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2314日上午900我局在五楼会议厅就修订《洞口县集体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公开举行听证会。

由我局归口管理的五个二级事业单位,洞口县自然资源执法大队、洞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洞口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洞口县土地储备中心、洞口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不存在无收费项目乱收费、收费项目名目混乱收费标准不清晰等不合理、不合法的现象。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求,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制度。我局聘请湖南伏龙律师事务所(洞口)以李建平律师、林鑫、王智组成的律师团队为法律顾问团队。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依法行政规范高效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要求,我局作为自然资源行业主管部门,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清单,废止了《洞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集体所有权登记发证的通告》(洞政告〔20137号)、《洞口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实施细则》(洞政发〔201438号)、《关于征收怀邵衡铁路建设项目洞口县施工段国有土地上房屋的通告》(洞政告〔201526号)等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公开新制的规范性文件,并进行解读,让人民群众和企业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政策调整动态及相关内容,维护市场合法权益。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优化和改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征收方式。我局通过互联网、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全社会公布建设项目平面规划图、土地征收公告、建设项目用地出让计划、不动产登记信息公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应进必进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协议出让公示制度。依法完善优化土地征收程序,加强征拆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步骤、统一考核”,严格落实“一把尺子把关、一个池子装水、一根管子到户”的管理机制,确保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尽快落地。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我局根据县司法局的要求我局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清理确认。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巡查等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执法责任追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2625日是第32个全国土地日, 624日上午,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邀请县人大、政府办的领导与人民群众在雪峰广场互动开展主题为“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2022610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廖洪君,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永华亲自率领我局参赛团队参加邵阳市自然资源系统“一法一条例一办法”知识竞赛,一举夺得了全市二等奖。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对县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认真研究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完善投诉举报、信访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全面系统,对法治政府建设还不够重视。部分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仅停留在“学”的层面,少数政策法律法规在理论学习中心组没有做到专题学、系统学,部分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内容掌握不清晰。个别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认为法治政府是司法行政等部门的事情,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以服务洞口“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健全完善从上到下的干部守法普法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互相网+”模式,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增强普法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结合即将到来的“12.4”国家宪法日,我局准备邀请党校、司法系统的专家、老师来我局开展集中宣讲活动。2023年度我局还计划开展民法典普及宣传、党内法规等集中学习周。    

(二)我局股室、部门职责关系需进一步理顺,实现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权责更加协同。部门、股室之间各自为政,协调沟通方面不够,以致发生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整改措施:以“三定”方案为根本,界定各部门、股室职责边界。有效杜绝踢皮球、扯皮等现象,带动整体推进。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研判,分类分问题精准施策;加强协调,提高工作实效,尝试建立“一事一议”股室联席会议制度。

(三)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人民群众和企业对我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还不是很满意。

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进“跨省通办”,根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商事制度的特点,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行政服务审批服务的配套改革。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实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等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措施: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决策的具体事项应当量化标准,便于操作。采取吸收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第三方机构进行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通过公开信息、解释说明、举办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利益相关群体的建议。局党组或局务会作出重大决策前,还应当听取法制审查机构的意见。尝试建立行政决策影响评估制度及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

(五)自然资源监管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因县政府安排到我局的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工作人员还没有到位,目前的执法力量和水平较薄弱,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存在一定的困难。

整改措施:从监管执法目前存在的问题来看,重点规范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广“以法服人,以理服人”的柔性执法方式,杜绝粗暴执法。

洞口县自然资源局

202210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