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规划计划总结 |
-
- 索引号:
4305250009/2019-00016 -
发布机构:
- 索引号:
-
- 所属主题: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发文日期:
2019-11-07 -
公开范围:
- 发文日期:
一、部门概况
竹市镇位于洞口县东部,辖33个村,1个社区,757个村小组9个居民小组,23150户。全镇总人口90663人,其中农业人口70234人,劳力资源53380人,全镇总面积139平方公里,旱耕地面积60808亩,其中水田48485亩。2018年财政拨款人数184人,其中:在职114人,退休70人。
(一)部门基本情况
竹市镇政府内设机构;党政办,信访办,组织办,司法所,扶贫办,政法综治办,计育办,计生服务所,民政办,财政所,国土所,农技站,林业站,城建办,文化站,畜牧站,安监站,团委,妇 联,工会。
1、政府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7)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8)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9)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10)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1)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2)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组织构架,人员编制
洞口县竹市镇人民政府共有在职编制118人,其中行政在职编制59人,事业在职实编制59人,2018年实有在职人员114人,其中: 行政在职52人,事业在职62人,退休人员70人。政府下设党政办、党建办、农综站、劳保站、安监站、文化站、计生办、民政办、林业站、国土所、财政所、司法所、畜牧站等站所部门。
3、资金支出管理
(1)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所有预算外收入必须纳入财政管理,乡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并出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正规收款收据,严禁各职能部门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
(2)实行财务支出一笔审批制度。一次性开支5000元以内的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5000-10000元的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审批。10000元以上的须乡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审批。
(3)报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应根据真实、合法、完整、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办理收付手续,并将办理后的原始凭证移交会计人员。各项开支报销必须注明时间、地点、人物、事由及相关附件。
(4)机关办公用品由党政办统一编制采购计划,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后购买,并负责保管、分发。
(5)工作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办理公务,必须持有上级有关文件或电话通知记录,经乡镇主要领导同意,费用实行一次一报制度,非上级安排的进修学习、费用一律自理。
(6)小车费用管理。严格执行《乡镇小车管理制度》,出车必须经过主要领导同意,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维修到特约维修站维修保养。燃油费按出车里程由办公室审核后才能报销。
(7)招待制度。严格执行《乡镇公务接待制度》,乡镇所有来客,经乡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一律招待工作餐,对口作陪。
(8)各种工程项目和大批采购,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由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9)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10)乡镇机关财务实行定期公开,每半年由分管领导向班子会进行一次全面通报。
4、年度重点工作为:(1)财税任务;(2)精准扶贫工作;(3)民政低保户、五保户、退役军人、优抚纳入工作;(4)基础设施建设;(5)城乡养老保险、新农合医保征收工作;(6)科教文卫工作;(7)信访维稳;(8)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工作;(9)基层党建工作等9大年度重点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年度预算资金收支结余:镇政府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18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1169.80万元。
2018年决算基本支出1868.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1.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6.2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基本支出差异698.5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差异80.95万元,主要原因为工资普调、新增人员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差异223.84万元,其他支出差0元,主要原因为拨村级资金及扶贫资金等、镇政府环卫费用、扶贫资料印刷费、干部下乡下村扶贫交通费、信访接访差旅费等开支超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差异393.71万元,主要是民政退职(役)费、抚恤金、救济费、政府干部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科目,其原因是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干部抚恤金、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年初未做预算,镇政府干部工资普调、晋级等需增补发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主要是村级经费,信访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等其他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018年决算项目支出为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0万元,扶贫住房建设等补贴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万元。
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8.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支出减少5.91万元,下降40.95%;较年初预算节约13.48万元,节约比为61.27%。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年末决算数 | 金额差异 | 超支(+)节约(-)比率 |
公务接待费 | 20 | 4.04 | 15.96 | -79.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2 | 4.48 | -2.48 | +124%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 | 4.48 | -2.48 | +124% |
公务车购置费 | 0 | 0 | 0 | 0 |
合计 | 22 | 8.52 | 13.48 |
1、公务接待费
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4.04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15.96万元,节约79.80%;较上年支出减少6.14万元,下降比为60.31%。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单位实有车辆1辆,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其中: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018年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4.48万元,较年初预算超支2.48万元,超支42.5%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 年没有新增公务用车。
(四)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2018年初批复预算的公用经费为236.29万元,全年决算公用经费支出为460.1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23.84万元,增加占比94.73%,主要原因是扶贫宣传印刷费、环卫开支劳务费增加;相比去年公用经费决算金额万元减少158.84万元,减少52.71%。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2018年洞口县县级预算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洞财监[2019]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8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评分,得分83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主要成绩如下:
(一)2018年完成乡镇财税任务1567.77万元,税务部完成1412.14万元。社会抚养费68.67万元,国土罚没收入86.96万元。
(二)(1)精准扶贫工作识别户数2454户,8876人。实识别人数8876人。
(2)产业扶贫。大力发展产业扶贫,2018年产业发展项目完成了柑桔亩、油茶、种植亩、产业,2018年油茶产业扶贫资金安排272.10万元,我镇拨付柑桔到各村各扶贫合作社资金272.10万元,资金直接拨付至各村和各村扶贫专业合作社账上。
(3)小额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度水利资金安排 6万元,实际拨付资金6万元,统筹整合奖补资金43万,实际拨付资金 43万元。
(4)文化广场及便民村便民中心建设专项款。2018年资金安排21万元,已拨付21万元,到村帐。
(5)教育扶贫。竹市镇2018年教育学前班发放人数186人,发放金额16.05万元。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发放1102人、发放金额65.39万元。全部发放到位。
(6)危房改造。2018年共计完成贫困户危房维修加固84户。危房改造资金安排199.50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99.50万元,直接拨付至农户账上。
(三)2018年严格评定低保户921户,低保资金 341.30万元全部足额发放到位。民政救灾救济款发放及时、到位,全部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杜绝贪占挪用现象;2018年通过一户一档原则将我镇所有退伍军人建立电子档案及纸质档案,共计1000多人。建立优抚对象的优抚资金补助发放电子档案,全部由县财政局直接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四)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参保28978人数 ,实际参保缴费17617人数 ,征缴基金313.56万元,完成任务的61%,60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15453人。全年征收新农合医保1601余万元,征收率达到98%。2018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3301人,全镇保障卡40132张社会保障卡已发放到位。
(五)(1)2018年镇政府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多次开展校车安全检查,“安全校园”创建活动。
(2)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全年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讲座3期,道德模范学习交流会议2次,学习先进事迹;各村干部利用农闲时机进村入户,发放公民道德宣传单2000余张,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海报300余张。
(3)2018年开展群众性活动7次,分别是组建广场舞队、开展支教文艺表演活动、镇篮球比赛、“六一”儿童节汇演、组建民俗文化表演队、“送戏下乡”活动、“3.8”妇女节拔河比赛活动等。
(4)2018年全年拨到村环卫资金39.87万元,其他零星开支余2万元,全年环卫开支余41.87万元。与街道各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发放城乡环境宣传标语1000余份;每个村悬挂宣传横幅一副。
(六)2018年我镇为防止非正常赴省进京上访,成立镇应急分队,全年分时段、重点区域进行巡逻,增加群众的安全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处理重大疑难群体性事件,维护我乡镇社会经济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七)(1)安全生产。一是安全责任加强落实,与13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和《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及《水上交通管理责任状》,加强安全责任的量化考核。二是强化对化学危险品的专项整治。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每月镇案件工作人员对**危险品储存仓库进行巡查,并宣传安全知识,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严格整治乱拉电线等违规行为,落实安全预算措施。四是对烟花爆竹进行安全整治,对无证经营和走私经营点进行严厉打击。五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防汛抗旱。健全防汛制度,签订地质灾害责任书,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完善防汛预案、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地发布和更新防汛信息,以确保安全度汛。做好防汛值班到岗到位并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汇报防汛值班情况。 (八)基层组织建设。(1)正常开展“三会一课”活动;(2)2018年完成全乡镇33个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3)30个行政村完成远程教育接收站点检修工作,各个村均配备了电脑和相关接收设备,每个月都有远程培训专题课程安排,并由专门人员担任远程教育操作员,利用远程教育不定期对党员群众进行农业科学技术培训;(4)完成“阳光三农网”建设扩大党务、政务公开;(5)重视村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村干部培训4次;(6)落实周一夜校集中学习制度。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
根据本次预算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二)内部管理
我镇有在职人员114人,其中3名干部借调到县机关单位,党政办抽调学习等原因导致长期只有1名工作人员,党建办也只有2名工作人员,人员不足使得不相容岗位混合在一起,未单独设立审计机构。
(三)经费保障
我镇环卫整治压力大、所需资金较多,扶贫工作办公费、印刷费开支较大,使公用经费超出年初预算,而上级财政拨款无法保障环卫、扶贫开支需求。
(四)其他
产业扶持难度大。因在家农作收入不高,全镇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都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大多是不识字的老年人和正在读书的孩童,这对特色产业的发展增加了难度。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请财政根据环卫、扶贫等工作的实际情况,提高年初部门预算额度。
(二)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在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三)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洞口县竹市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9日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 13 | 预算配置 | 13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8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8 | ||||
过 程 | 61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5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该指标以2018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该指标以2018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 | ||||
过 程 | 接上61分 | 预算管理 | 41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5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6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5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8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6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 26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8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①重点工作办结率等于100%的,得满分; ②重点工作办结率小于85%的,得0分;③重点工作办结率在85%-100%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 6 |
履职效益 | 6 | 经济效益 | 6 | 工作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3分) | 4 | ||
社会效益 | 工作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3分) | ||||||
12 | 机关工作整体满意度 | 6 | 政府对于机关工作实施情况的具体评价。以年度政府考核结果为依据 | 优秀得6分,良好得3分,合格得1分,不合格不得分。 | 1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4 | ||||
80%(含)-90%,计4分; | ||||||||
70%(含)-80%,计2分; | ||||||||
低于70%计0分。 | ||||||||
合计 | 100 | 100 | 100 | 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