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爆禁狗工作是创建卫生县城工作的一项硬指标。县人大常委会也有决议,县人民政府也下了《通告》。但是,近两年来,由于多种原因,县城燃放烟花爆竹又死灰复燃。在此,县人民政府重申,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除除夕至元宵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外,其它时间一律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并通过“五个到位”确保“禁爆”工作取得新的实效。
一是宣传发动到位。县电视台《今日洞口》要设立专栏,洞口镇、城管中队要出动宣传车。县人民政府再发一次《通告》,通过宣传,让广大市民了解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明确县委、县人民政府禁爆的决心。
二是处罚要到位。一方面,只要县城内出现一处燃放烟花爆竹的,就一定要找到当事人实施处罚到位。另一方面,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每点一次火就要实施一次处罚,不能把从城东一直放到城西只算一次放炮行为。
三是新闻媒体曝光到位。城管中队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者和处罚都要拍好录像,在县电视台播放曝光。
四是文明目标考核扣分到位。凡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燃放烟花爆竹的,每人次扣所在单位年终文明目标考核总分0.5分。
五是工作经费到位。县委、县政府将对禁爆工作拨付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