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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离休干部生活待遇规范化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08-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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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洞口县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不断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使老干部生活待遇落实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洞口县委、县政府从四个方面建立老干部生活待遇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领导主抓的长效机制。县委、县政府联席会议每年听取老干部生活待遇落实方面的汇报不少于2次,对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的问题实行随时动议随时研究。20094月,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4名离休干部向县委提出绩效工资因单位有实际困难不能落实的问题,县委书记黎仁寅、县长肖拥军、组织部长陈建平、常务副县长袁再雄立即碰头,听取老干部局意见,决定从县财政相关资金中调剂2.38万元给予解决,至此,洞口县离休干部生活津贴的落实全部到位。二是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建立了以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业经济局、内贸局、民政局以及有离休干部的局级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老干部待遇落实的问题及时处理,各部门分工负责抓落实。如03年联席会议决定,对离休干部医药费拖欠进行清理,组织部、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站、离休干部所在主管部门、单位积极行动起来,挨家挨户,逐一上门登记,收缴发票,3 个月时间,对95年以来拖欠离休干部医药费33.7万元,采取县财政、主管部门、离休干部所在单位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措施给予落实。三是上下联动的管理机制。老干部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具体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从优从宽,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先后出台了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医药费统筹、破产改制企业离休干部安置管理、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遗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离休干部津补贴发放等7个规范性文件,使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的政策无一遗漏,该落实的待遇无一分钱拖欠。县直各单位和乡镇都安排政工(人事)股长、组织委员或老干专(兼)干具体负责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四是财政从优的保障机制。凡涉及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的问题,只要是有政策规定,或者没有明确规定,但涉及多数老干部的切身利益,县财政从来不打折扣,都能优先安排,及时落实。几年来,县财政为离休干部共支出各类经费达1200万元以上。从03年起,企业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由保险站社会化发放后,县财政每年要多承担101万元以上的离休金;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按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单独统筹,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每年只尽责3000元,其余由县财政蔸底承担,六年来,县财政共支付出医药费达447万元,而且从2009年起,离休干部医药费每年84万元全部由县财政承担; 07年全县70名无固定收入的离休干部配偶遗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县财政每年承担7.9万元的基本医疗费。

洞口县离休干部生活待遇制度化、规范化后,离休干部的离休费按时发放,医疗费按规定实报实销,各项政策性待遇能及时到位,规范后的生活津补贴全部落实,领导放心,老干部十分满意。

 

                       黄明东 邓柏春 杨跃荣

(中共洞口县委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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