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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9日
,县司法局高沙司法所举行社区矫正评估调查座谈会,就高沙镇红鹅村村民谢某、曾某犯嫌聚众斗殴罪是否适用缓刑听取当地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意见。这是县司法局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确保“审”、“矫”工作无缝衔接的一个缩影。
高沙镇红鹅村村民谢某、曾某因聚众斗殴被公安机关抓获,由于系初犯,法院在审理中,认为符合缓刑条件,委托司法部门进行评估调查。
座谈会上,高沙司法所干警首先向被调查人及其亲属介绍了社区矫正的目的、执行方式,听取了红鹅村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对谢某、曾某是否符合缓刑的意见,并当场对县法院的审前社会调查委托调查函、意见调查表、社会调查表、调查笔录、村(居)委会证明、调查报告等材料进行了整理归档成册。
据统计,自今年3月1日实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以来,县司法部门已调查评估200余人,建议慎用社区矫正3人,为法院缓刑判决提供了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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