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部门动态

县人民检察院就王某某三人妨害公务罪举行公开听证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12-27 10:12
【打印】
【 字号:

 

日,县人民检察院就王某某等三人妨害公务案举行了检务公开听证会。

据警方介绍,119日下午,黄桥派出所副所长刘其普带领民警配合深圳民警到黄桥镇梅塘村抓捕命案逃犯王某某时,遭到王某某的祖母胡某某、父亲王某某及其两位叔叔暴力妨害。现场出现群众围攻殴打民警,致使民警工作受阻,所有民警不同程度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王某某三人涉嫌妨害公务罪,现已被拘留,县公安局向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并起诉三名嫌疑人妨害公务罪。日,县人民检察院就三名嫌疑人妨害公务案举行检务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县检委会成员、县公安局代表、人民评议员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科长肖光辉详细介绍了案情,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代表补充说明。听取案情介绍后,针对本案中公安民警办案过程是否合法、执行公务时间界定等疑点,与会人员分别就王某某三人妨害公务罪是否成立进行了讨论。随后,五名人民评议员进行了表决。

听证会后,县检察院就该案向上级检察院提请批示,并于日前获准以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王某某二人。

扫一扫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