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洞口支行了解到,2013年,我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性资金达到26亿多元,年办理业务5万多笔。
我县于2008年启动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经过两次扩点后,于2012年在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中国建设银行洞口支行、湖南农村合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洞口支行、中国银行洞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洞口支行等五家金融机构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仅增强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实现了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的公正、公开、透明,也有效克服了传统的现金支付方式存在的风险,提升了我县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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