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政法机关依法处理了一起缠访闹访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高沙镇刘某2007年3月因犯诽谤罪被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她多次到省进京上访。2010年8月,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宣告刘某无罪。并依法对刘某进行了国家赔偿,相关部门也对刘某给予了特别照顾,至此,刘某的合理诉求全部解决到位,刘某承诺不再上访。刘某本应感恩生活,可她却把上访变成生财之道。2013年3月,刘某旧事重提,持续到县有关部门缠访闹访,5次赴省上访,13次进京上访,其中到京非访3次。且每次上访时均以“不给钱就不回家”,“要死在北京”为由,向接访人员索要现金。
今年7月1日,刘某再次到北京天安门周边非访,抓伤前来劝她离开的工作人员并索要现金。刘某的行为已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办公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