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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罗溪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作者: 日期:2019-11-0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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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洞口县溪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在职职工15人,下设综合科、规划建设科、旅游开发科、法规科、监察室等5个科室。森林公园于2011年12月正式申报成功为国家级森林公园,2012年晋升为3A级景区,2015年底晋升为副处级单位。根据洞政办发[2016]57号文件,人员编制由原来16人增加到20人。

(一)部门职能职责:

1)组织指导罗溪森林公园各项工作;

2)组织和制定罗溪森林公园整体规划及规划实施;

3)负责园区的招商引资和旅游景点项目开发建设、组织、管理、审批工作;

4)负责园区的森林防火、病虫灾害预测及其他旅游资源保护工作;

5)负责公园内的各项生产经营建设审批、指导和监督;

6)负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

7)负责公园内有关管理措施、规定的制定和行政执法;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总支出为895.61万元,基本支出272.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623.42万元。

(三)部门内部控制及厉行节约制度建设情况

1. 加强内部控制。我单位历来重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增强法纪观念,遵守规章制度。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2018年我们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对各项资金的管理、经费收支审批等均作了明确规定,正确组织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使用,债权债务及时结算、结清。各项经费支出实行限额把关、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安排一名党组成员分管财务并一支笔签批财务单据。履行“一单五签”的程序。

2. 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实行限额把关、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一事一公函、一事一审批、一事一结账,会议费和培训费严格按年初计划和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18年度预算基本情况

2018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收入158.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158.83万元,占100%。后追加预算736.78万元,其中旅游发展基金600万元。

年初支出预算158.83万元中,基本支出144.43万元占90.93%,项目支出14.40万元占9.07%,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二)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1. 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总收入895.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5.61万元,占100%。

2.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总支出89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19万元占总支出比例30.39%。

基本支出272.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77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44.37%,商品和服务支出151.42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55.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0%。

(三)基本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18年度本单位人员经费120.77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44.37%,较年初预算超支比例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进行了工资及其他福利调整;公用经费支出151.42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44.63%。公用经费支出占比过大,主要是差旅费、租车费和其他转移支付过大。本年度基本支出与调整后的预算基本一致。

(四)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1.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金额为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3.70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增加6.34元,主要为2017年接待招商引资及上级考察调研人员用餐,2018年报帐入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2万元,由于车辆为借用洞口县罗溪国有林场的车辆,车辆开支放在租车费里。

三、专项支出

(一)、项目概况

洞口县溪国家森林公园2018年扶贫发展基金项目共9个,其中森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个,专项扶贫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885.9万元,共获专项资金623.42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项目支出623.42万元,为2018年罗溪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追加的旅游发展基金,(1)龙头三吊水毁维修工程91万元;(2)洞口塘龙眼洞公厕修建工程60万元;(3)龙头三吊出口停车坪55万元;(4)罗溪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内旅游厕所改造工程40万元;(5)罗溪风雨桥110万元;(6)公溪湖停车场96万元;(7)半江景区挡土墙预付款45万元;(8)工程设计预算、招标代理费16.02万元;(9)高登山明清游步道工程96万元等;(10)扶贫经费14.4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2018年12月前,项目资金已预拨至项目实施单位;2018年11月前,大部分项目完成工程建设; 2018年12月前,大部分项目竣工验收。预期效益:通过项目实施,完善了溪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改善了旅游环境,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四)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资金到位情况:项目申报总投资共885.9万元,到位623.42万元,专项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拨付至项目单位,项目单位按项目实施进度预付资金,保证项目如期开工并按进度实施

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资金拨付有相应有效合同、凭证,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做到了专款专用。

资金管理情况: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专项资金严格按财务制度管理,资金进出有收支明细情况。

(五)、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项目单位在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等项目管理制度上均执行得比较好,已竣工验收项目单位项目验收资料及其他各项管理制度都形成了完整的资料和台帐。

2、项目管理情况: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按办法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管理;建立了资金使用承诺、绩效追踪等系列管理制度,做到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了日常监管。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8年度评价得分为78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 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得13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15人/编制20人*100%=75%,得5分;“三公”经费预算数没变动,变动率等于0,得8分。

2. 预算执行比较到位得15分。

1)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0.00万元+年初预算数158.83万元+本年追加预算736.78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年初预算数158.83万元+本年追加预算736.78万元)*100%=100%,得5分。

2)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736.78万元/年初预算数158.83万元)*100%=463.88%,得0分,

3)本年没有新建楼堂馆所按满分计得10分。

3. 预算管理急需加强,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得25分。

1)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151.42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4.8万元)*100%=1023.1%,得0分;

2)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15.7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7万元)*100%=224.29%,计0分。

3)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一致)*100%=100%,得6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得8分: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相关管理制度有执行,执行力度还待加强,有考核制度,记2分。

5)资金使用合规性得6分:本年度支出的所有资金均由县财政局国库支付,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得5分:一是按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二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4.职责履行得8分:2018年我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5.履职效益得17分。

1)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得6分:我单位的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

2)机关工作整体满意度得5分:我单位不断改善行政管理、严格经费及资产管理,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6分:在社会调查中满意度为98%,得6分。

六、 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项目配套资金不足,影响项目实施效果。

2.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欠明确,导致绩效评价结果欠准。

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为更好地发挥森林公园旅游发展基金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管理,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二是建议对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要求进一步分类,除建设类,因将专项补助等项目区别对待。三是在项目申报的同时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明确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指标,加强项目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与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四是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统筹相关项目资金定额保障投资,并根据完成项目运行情况,将后续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洞口县罗溪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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