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经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检查和调整后,我县“棕包脑”舞再次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棕包脑”是一种古老的瑶族祭祀舞,因舞者用棕片包住脑袋而得名,主要发源于地处雪峰山腹地的我县长塘瑶族乡老艾坪村,至今已有近千年历史,据《宝庆府志》记载,“宋熙宁五年﹤公元1074年﹥开梅山,瑶人以棕包脑装扮梅山鬼神袭官军”。“棕包脑”具有人物、对白和简单的故事情节,并有固定的表演程式,展示了瑶族先民不畏强暴,与大自然顽强抗争的刚毅性格,既有舞蹈的特征,又具戏剧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