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扶贫办《关于明确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认定程序和纪律要求的通知》及相关精神,我县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经乡镇摸排,乡镇党政会议研究并公示,报县扶贫办汇总,并通过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确定杨林镇芭蕉村等41个村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洞口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反映。
举报电话:0739-7238983
附件:洞口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基础数据表3.10
洞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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