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一湖四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14号)要求,根据统筹推进“一湖四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及目标责任安排(2018-2020年)涉及我县2018年需要完成的主要内容为:2018年6月前,基本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整治;开展县级以下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整治。
该项工作2018通过整改,已于2018年6月5日以洞口县人民政府的名义向邵阳市人民政府报告了整改销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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