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商函﹝2020﹞30号
洞口县商务局
关于依托电商渠道促进产销对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茶铺茶场管理区,各有关企业(合作社、服务站、网店):
按照《关于下达洞口县2020年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洞财预[2020]1号)文件精神,为依托电商渠道促进产销对接,帮助我县广大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农产品销售开拓新途径,推动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缓解我县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贫困户增收,促进农业产业兴旺和农民生活富裕,助力脱贫攻坚,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是贯彻落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行动,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让我县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出市出省,以电商实现 “以销带产,以产促销”,促进农村产品产业健康发展,引导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让贫困群众有稳定的销售增收渠道。
二、工作目标
围绕我县“三棵树”等特色农产品产业,以提升农产品开拓能力为目标,以确保我县特色主导产业农产品销售为目的。通过开展特色农产品宣传活动,支持电商企业进社区、扩渠道、搭建展销平台,促进贫困村、贫困户增收。
三、实施项目
1、邮政“9、19”电商节项目。
支持邮政洞口分公司举办邮政9.19电商节等一系列活动,发挥“邮三湘”等邮政独有渠道优势,线上线下销售洞口贫困村和贫困户农特产品, 安排资金10万元。
2、“三棵树”产销对接项目。
鼓励企业、农民合作社、网店等宣传推广销售洞口雪峰蜜桔、茶叶、油茶,对2020年销售额排名靠前、带动贫困户增收明显,群众满意度较好的10家企业(合作社、服务站、网店(微店))进行支持,每个企业安排5万元,合计50万元。
3、“三棵树”产销对接活动。
在10月份左右举办一场以雪峰蜜桔为主的“三棵树”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县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物流企业、电商平台等市场流通主体与我县雪峰蜜桔、茶叶、油茶主要生产加工企业对接洽谈,购买销售我县农产品。安排资金40万元。
4、县农特产品产销对接项目。
鼓励企业(合作社、服务站、网店(微店))等利用线上渠道宣传推广销售洞口县农特产品(“三棵树”除外),对2020年网销额排名靠前,带动贫困户增收的10个企业(合作社、服务站、网店(微店))予以支持。每个安排资金2万元,合计20万元。
四、申报及验收流程
1、对有意承接产销对接项目的企业(合作社、服务站、网店(微店)),于2020年10月12日下午5点前提交盖章纸质档的实施方案(电子档同时报送),方案应包含公司(合作社)简介,企业执照,产销对接计划,特别是对接贫困村、贫困户具体方案等内容,由商务局党委研究,确定承办企业,与承办企业签订产销对接合同。
2、2020年12月10日前,由承办企业(合作社、服务站、网店(微店))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提交详细资料(产销对接总结、网销额证明材料、对接农户特别是贫困户花名册等),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含电子档)报商务局,由商务局组织相关单位实地进行验收。
3、所有项目资金均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专项资金手续,遵照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验收分为不合格、合格,不合格不予拨付,责令整改,一星期后再次验收,在项目验收合格并在县政府网站和企业(合作社、服务站、网店(微店))所在乡镇公示后进行拨付,合格则拨付项目资金。
5、申报项目3的企业需为认定的湖南省电子商务企业或承接过类似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的企业。
6、项目2和项目4,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种,企业验收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提供承诺书,如有造假者,一律追回支持资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联系地址:商务局三楼电商股
联系电话:0739—7158820
五、注意事项
1.近年来,我县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迅速,覆盖广大乡村,已成为发展村级电商的重要载体,为更好发挥站点作用,商务局支持建设的各村站开设网店帮助村民代买代卖,或者服务站运营较好,切实搭起农产品买卖桥梁,产销对接作用发挥突出的,可以参照申报项目2和项目4。
2.请各乡镇(街道办、管理区)积极宣传发动,鼓励辖区内企业(合作社、服务站、网店(微店))进行申报。
3.本资金根据项目申报、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可在12月份由商务局、财政局进行调节。
4.项目申报、实施及验收过程,由县纪委监委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5.本通知由项目主管部门商务局负责解释。
洞口县商务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