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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举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洞口县 作者:洞口县 发布时间: 2020-03-12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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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办主任尹建新: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洞口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请来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曾志贤先生,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兴堂先生,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原党委委员贺国伟先生,县毓兰公路超限检测站副站长刘从相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我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有关开展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首先请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原党委委员贺国伟做介绍。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原党委委员贺国伟: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对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把全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总体情况做个介绍和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湘潭9·22重大事故教训,切实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安全事故,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9年11月起至2020年11月,围绕“人、车、路、企、政”等方面存在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在全县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行动。

2019年12月6日,县委召开第27次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对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专门的研究部署。县公安交警、交通、应急、商务、农业农村、教育、市场监管、住建、城管、文旅广体、科工、电视台、各乡镇(街道、管理区)等部门单位齐心协力,真扎实干,迅速拉开了我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序幕。

一、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全县交通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道路硬件逐步完善,守法意识显著增强,路面交通更加有序,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具体要实现以下三个具体目标。

一是全面落实交通安全工作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全面强化交通安全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理到位率达到95%以上;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内;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入网率、上线率、数据合规率均达到99.9%以上;校车合规率达到100%;国省道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到位率达到90%以上;国省道集镇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达到100%;国、省、县、乡道马路市场得到基本治理。

三是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死亡1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杜绝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云龙任组长,副县长罗静任副组长,副县长尹小龙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校车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文旅广电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广播电视台、高警局洞口大队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治办),负责集中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县经济开发区8楼,集中办公,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督查、通报、上下对接等工作。

三、分步推进整治行动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召开全县动员会议,各乡镇完成工作部署,各相关单位摸清底数,形成台账。

(二集中行动、专项整治阶段(2020年2月至8月)。各有关部门对标对表,逐项推进各项整治措施落实,依法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行为,集中查办大案要案,从严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三)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0年9月至11月)。开展全覆盖的督导检查,通报问题、推广经验,支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重点紧盯八大顽瘴痼疾

(一)客危车辆隐患较大重点是“两客一危”车辆存在较大交通隐患

    (二)超限超载屡禁不止。重点是货车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严重,普遍存在。

(三)非法营运现象突出。重点是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非法营运问题突出;旅游运输车辆管理不到位。

(四)马路市场乱象丛生。重点是以路为市、占道经营问题突出。

(五)风险路段问题较多。重点是部分路段事故风险突出,道路设计、施工、标识、管理存在缺陷。

(六)非法车辆管控薄弱。重点是车辆生产、销售环节监管缺失,非法生产、销售、改(拼)装机动车问题突出;变型拖拉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无牌无证、违法上路等问题突出。

(七)违法驾驶行为普遍。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人;电动车、渣土车野蛮驾驶;开车过程中使用手机、机动车占用右转道直行;校车乘车学生不系安全带、超员等。

(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严重。重点是非法生产、销售、改(拼)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问题突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停放、不戴头盔等妨碍安全行为等突出问题。

五、全面完成十五项整治任务

(一)整治“两客一危”车辆疲劳驾驶等风险

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对凌晨2点到5点发现没有接驳运输车辆标识仍在运行的客运车辆,强制其停车休息。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关,限行时段禁止客运、危运车辆驶入。规范外省车辆在本市接驳点的选址,加强对客运接驳点的监管。本县籍“两客”车辆全部强制安装主动安全防范终端。更新升级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网络传输技术。严厉打击“两客一危”车辆人为关闭、损毁监控终端的行为。对通过动态监控发现的“两客一危”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逐步淘汰取消本籍超长途班线客车。

(二)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运输

深化公路治理超限超载“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路面治理,强化源头监管。强化科技治超,大力推进全县国省道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推行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督促煤炭、钢材、水泥、混凝土、砂石、土方等货物装载地以及物流园区、货运站(场)、港口码头的规模化经营者按规定完成视频监控、出厂(场)称重检测等技防设施建设。严格执行“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物单位。严管建筑施工单位,对租赁、使用无牌无证、非法改(拼)装、报废车辆从事建筑材料运输、人货混装以及超限超载车辆出入建筑施工工地的,一律追究建筑施工单位责任。

(三)整治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非法营运

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对发现的非法营运线索,主动推送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顶格处理。

(四)整治非法车辆从事旅游运输

严查旅游企业租赁和使用无牌无证、无资质、报废车辆从事旅游旅客运输,对存在上述问题的旅游企业一律依法追究责任。实施旅游包车乘车安检制度,旅游运输企业必须为旅游包车配备简易安检设备,明确安全员对登车旅客行李进行安检。

(五)整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

对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取缔;有条件修路绕行的,必须对马路市场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对位于国道、省道等主干道路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搬迁;对其他已建有集贸市场但还存在马路市场或附近无集贸市场但有条件可以转移到其他空坪隙地、闲置学校操场等地的马路市场,迅速全部搬迁进集贸市场或实施转移。对确有赶集传统且没有搬迁或转移条件,暂时不能关闭或搬迁的马路市场,要在赶集时段对该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

(六)整治农村班线客车超员

将农村班线客车逐步纳入动态监控管理范畴。推进农村客运体制改革,推行“一县一公司”运营制度,推行农村班线客车区域化经营。

(七)整治事故风险突出路段

对全县国省道公路、城市内道路的桥梁、隧道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查找事故多发以及高风险隐患点段。并对照隐患台账,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对农村公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汇总相关部门抄告的隐患台账,完成农村公路事故多发、高风险路段的治理任务。

(八)整治道路设计、施工缺陷

对国省道、县乡道公路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并对照交通标识排查台账,完成治理任务。从2019年11月22日起,凡新、改、扩建道路未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以及未经验收通车,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属地乡镇人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责任。

(九)整治道路管理维护薄弱环节

集中治理农村公路沿线违法建筑以及违法占道堆物作业的行为,依法处理违法人员。实现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县乡道、村道、城市道路治安卡口、流量监测卡口、治超卡口、视频监控等资源共享共用。

(十)整治非法生产、销售、改(拼)装车辆行为

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本县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车辆维修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排查。开展对非法生产销售机动车、变型拖拉机及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专项整治,对非法生产车辆的企业,一律从严处罚。将路面发现的非法改(拼)装及非标车辆生产、销售企业信息及时推送科工局、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落实处罚。对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清查、评估,凡存在严重故障和隐患的二手低速货车一律强制报废。

(十一)整治变型拖拉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无牌无证等问题

逐台清查拖拉机,按规定做好补检、注销号牌等工作。严厉打击长期脱检、逾期未报废、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行驶的行为。

(十二)整治大型车辆违规占用高速公路快速车道和城市快速路快速车道

(十三)整治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人

将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人列为乡镇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劝导工作的重点,加强日常劝导教育。加强对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的路面执法,对非法载人行为依法从严处罚,纠正违法状态。

(十四)整治野蛮驾驶、不文明驾驶等行为

借鉴金融失信人员惩戒机制,出台针对严重交通失信人员的制约措施。实施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牌照管理,严查电动车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十五)整治校车乘车学生不系安全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严格校车驾驶人再教育,组织学校、校车公司开展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岗前培训,以及年度轮训。依据校车监控平台推送的动态监控数据,依法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六、压实责任要求

(一)责任明确到人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集中整治行动办公室,要明确一名专抓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和联络员。要严格落实整治责任,任何单位不得因机构改革或者三定规定暂时没有到位而推卸责任。方案中排在第一的为牵头责任单位,协同单位必须积极对接配合,明确分管责任人、联系人,人员相对固定。

(二)督查督导到位、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建立常态化检查、督查工作机制,检查、督查结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管理区)直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顽瘴痼疾问题整治清单,进一步细化具体整治措施和整治标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凡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治任务的,采取提醒、约谈、通报等方式开展催督办;对反复催督办,问题依旧严重,隐患依然突出的地方,启动倒查问责。

宣传引导到位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广大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滚动报道集中整治行动进展情况,促进形成上下联动、社会共建的积极氛围。

尹建新:

现在开始提问,提问前请各位记者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介绍一下县交警大队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中工作开展有关情况?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兴堂:

此次县集中整治行动共涉及7类严重交通问题顽瘴痼疾,15项工作任务,50个具体整治措施,其中与公安交警有关的就有27项整治措施(牵头11项、参与16项)。我们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针对 “致堵”“致乱”等交通顽瘴痼疾问题,召开工作会议,成立专门班子,研究整治方案,制定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要求,严防严控,重拳出击,积极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

1、今年以来,我们以 “两客一危”车辆隐患、货车超限超载运输、马路市场问题突出、风险隐患路段、非法改装车辆、违法驾驶行为、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等七大类重点整治内容,全力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截止3月10日,共查处逾期未年检客运车辆及校车交通违法行为62台次;开展酒驾查处集中行动3次,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109起;校车交通违法行为8起;超限超载运输货车交通违法105台次;协助乡镇、城管、应急、公路等部门整治马路市场8处;排查道路标志、标识缺失隐患及事故多发路段48处;设置雨雾、冰雪天气危险路段警示标牌87块;多次协助农机部门查处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行为;办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上牌业务223台次。

2、充分利用“双微”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信息、交通流量、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信息。对辖区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进行排查并予以发布,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提高驾驶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错峰错时出行,引导群众疫情期间减少出行,注意防护,做到合理、文明、安全出行。先后在各类平台发布新闻报道9篇,曝光典型案件1起,推送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短信1158次、发布其他信息60余条。悬挂宣传横幅27条,张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宣传画338份。出动警力180余人次,警车29台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开展现场宣传,发出宣传资料1200余份。

3、结合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和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全县所有交警、辅警取消休假,全警上路站岗执勤,严查严管重点违法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全力以赴,严防死守,确保打好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

公安交警作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的重要责任单位,将继续发挥集中整治主力军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向导,以路面管控为重点,全力以赴打好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攻坚战。

县政府网站记者:

湘潭“9.22”事故后,请问洞口县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推动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截止到目前,我县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曾志贤:

为了规范全县城乡集贸市场秩序,消除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我县坚决贯彻省市要求,从2019年9月份开始,全面打响马路市场整治攻坚战。

一、提高站位,周密部署

自去年9月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县上下认真吸取湘潭“9.22”事故教训,全面开展马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6次听取汇报并部署安排集中整治工作,特别是省、市“12.10”全省安全生产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委会第四次扩大会议后,我县又一次吹响马路市场整顿集结号,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亲临现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全县整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摸清底数、分类整治

全县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洞口县马路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对标对表、分工负责,组织专班,做到排查无死角,共排查出马路市场49个,根据各市场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关闭一批、搬迁一批、管控一批、新建一批”的工作措施,建立“一场一策”的工作机制,使全县马路市场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三、猛药去疴,显成效

作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的马路市场,形成已久,社会反响强烈。对此,各乡镇(街道、管理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城管、公安、交警、交通、商务、应急市监同心聚力,以刮骨疗山、猛药去疴的决心,全心全力投入整治攻坚战,迄今为止,关闭马路市场11处、搬迁转移28处、实施临时管控10处。特别是在雪峰木瓜市场、高沙栗山市场、月溪洪程市场等市场的整顿中,以“拆违”为抓手,全面规范了市场秩序,以崭新的面貌回应了社会的广大关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省、市、县关于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突出危险路段,坚持分类处置,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加快新建市场建设进度,不断强化督查督导,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整治任务,坚决做到“该关的关死、该搬的搬走、该管的管住”,从源头上根治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和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对我们进行监督、指导,谢谢大家。

今日洞口新闻网、洞口手机报记者:

请介绍整治中关于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方面的情况?

县毓兰公路超限检测站副站长刘从相:

治超非现场执法是公路治超从传统方式向现代化、智能化执法的一个有益探索,是现有治超手段的有效补充,能够为全天候监管,跨区域、跨部门联合联动执法提供有力支撑,可缓解流动执法的压力

目前,我县已建成不停车检测系统2套,建成治超信息管理系统1套。

2018年4月1日零时零分开始,我县正式启用G320线K1494+000M处不停车检测系统,开启我县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新模式,标志着我县科技治超正式迈入法治交通新阶段。同年10月,启用G241线K2507+600M处第二不停车检测系统。截止当前,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已录入违法超限运输车辆324台次,立案324起,结案250起。立案率100%,结案率77%,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得到省市治超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完善科技治超“天网”体系建设,重点突出货物源头单位的科技治超及非现场执法工作。

是充分利用公安部门的“天网”系统加强治超非现场执法的后续追溯工作。

是依法运用高速公路治超监管系统,强力推进高速公路出入口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

    是进一步强化行司结合的执法模式。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处理公路治超非诉案件中示范引领作用,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义务的违法超限运输当事人,尝试使用法院“失信人”信用系统给予惩治。

    是努力探索行刑结合的执法模式提升路政治超非现场执法的权威性。

六是强化舆论宣传,弘扬治超工作正能量。牢固树立“抓治超就是抓安全、抓治超就是谋发展、抓治超就是保稳定”的工作理念。动员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治超工作,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治超的良好氛围,实现从“要我治超”到“我要治超”的大转变。

尹建新:

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四位发布人,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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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举行新闻发布会

来源: 洞口县 作者: 洞口县 2020-03-12 16:36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办主任尹建新: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洞口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请来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曾志贤先生,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兴堂先生,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原党委委员贺国伟先生,县毓兰公路超限检测站副站长刘从相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我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有关开展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首先请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原党委委员贺国伟做介绍。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原党委委员贺国伟: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对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把全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总体情况做个介绍和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湘潭9·22重大事故教训,切实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安全事故,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9年11月起至2020年11月,围绕“人、车、路、企、政”等方面存在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在全县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行动。

2019年12月6日,县委召开第27次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对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专门的研究部署。县公安交警、交通、应急、商务、农业农村、教育、市场监管、住建、城管、文旅广体、科工、电视台、各乡镇(街道、管理区)等部门单位齐心协力,真扎实干,迅速拉开了我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序幕。

一、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全县交通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道路硬件逐步完善,守法意识显著增强,路面交通更加有序,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具体要实现以下三个具体目标。

一是全面落实交通安全工作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全面强化交通安全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处理到位率达到95%以上;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内;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入网率、上线率、数据合规率均达到99.9%以上;校车合规率达到100%;国省道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到位率达到90%以上;国省道集镇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达到100%;国、省、县、乡道马路市场得到基本治理。

三是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死亡1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杜绝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云龙任组长,副县长罗静任副组长,副县长尹小龙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校车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文旅广电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广播电视台、高警局洞口大队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治办),负责集中整治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县经济开发区8楼,集中办公,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督查、通报、上下对接等工作。

三、分步推进整治行动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召开全县动员会议,各乡镇完成工作部署,各相关单位摸清底数,形成台账。

(二集中行动、专项整治阶段(2020年2月至8月)。各有关部门对标对表,逐项推进各项整治措施落实,依法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行为,集中查办大案要案,从严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三)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0年9月至11月)。开展全覆盖的督导检查,通报问题、推广经验,支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重点紧盯八大顽瘴痼疾

(一)客危车辆隐患较大重点是“两客一危”车辆存在较大交通隐患

    (二)超限超载屡禁不止。重点是货车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严重,普遍存在。

(三)非法营运现象突出。重点是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非法营运问题突出;旅游运输车辆管理不到位。

(四)马路市场乱象丛生。重点是以路为市、占道经营问题突出。

(五)风险路段问题较多。重点是部分路段事故风险突出,道路设计、施工、标识、管理存在缺陷。

(六)非法车辆管控薄弱。重点是车辆生产、销售环节监管缺失,非法生产、销售、改(拼)装机动车问题突出;变型拖拉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无牌无证、违法上路等问题突出。

(七)违法驾驶行为普遍。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人;电动车、渣土车野蛮驾驶;开车过程中使用手机、机动车占用右转道直行;校车乘车学生不系安全带、超员等。

(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严重。重点是非法生产、销售、改(拼)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问题突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停放、不戴头盔等妨碍安全行为等突出问题。

五、全面完成十五项整治任务

(一)整治“两客一危”车辆疲劳驾驶等风险

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对凌晨2点到5点发现没有接驳运输车辆标识仍在运行的客运车辆,强制其停车休息。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关,限行时段禁止客运、危运车辆驶入。规范外省车辆在本市接驳点的选址,加强对客运接驳点的监管。本县籍“两客”车辆全部强制安装主动安全防范终端。更新升级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网络传输技术。严厉打击“两客一危”车辆人为关闭、损毁监控终端的行为。对通过动态监控发现的“两客一危”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逐步淘汰取消本籍超长途班线客车。

(二)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运输

深化公路治理超限超载“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路面治理,强化源头监管。强化科技治超,大力推进全县国省道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推行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督促煤炭、钢材、水泥、混凝土、砂石、土方等货物装载地以及物流园区、货运站(场)、港口码头的规模化经营者按规定完成视频监控、出厂(场)称重检测等技防设施建设。严格执行“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物单位。严管建筑施工单位,对租赁、使用无牌无证、非法改(拼)装、报废车辆从事建筑材料运输、人货混装以及超限超载车辆出入建筑施工工地的,一律追究建筑施工单位责任。

(三)整治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非法营运

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对发现的非法营运线索,主动推送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顶格处理。

(四)整治非法车辆从事旅游运输

严查旅游企业租赁和使用无牌无证、无资质、报废车辆从事旅游旅客运输,对存在上述问题的旅游企业一律依法追究责任。实施旅游包车乘车安检制度,旅游运输企业必须为旅游包车配备简易安检设备,明确安全员对登车旅客行李进行安检。

(五)整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

对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取缔;有条件修路绕行的,必须对马路市场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对位于国道、省道等主干道路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搬迁;对其他已建有集贸市场但还存在马路市场或附近无集贸市场但有条件可以转移到其他空坪隙地、闲置学校操场等地的马路市场,迅速全部搬迁进集贸市场或实施转移。对确有赶集传统且没有搬迁或转移条件,暂时不能关闭或搬迁的马路市场,要在赶集时段对该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

(六)整治农村班线客车超员

将农村班线客车逐步纳入动态监控管理范畴。推进农村客运体制改革,推行“一县一公司”运营制度,推行农村班线客车区域化经营。

(七)整治事故风险突出路段

对全县国省道公路、城市内道路的桥梁、隧道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查找事故多发以及高风险隐患点段。并对照隐患台账,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对农村公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汇总相关部门抄告的隐患台账,完成农村公路事故多发、高风险路段的治理任务。

(八)整治道路设计、施工缺陷

对国省道、县乡道公路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并对照交通标识排查台账,完成治理任务。从2019年11月22日起,凡新、改、扩建道路未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以及未经验收通车,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属地乡镇人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部门责任。

(九)整治道路管理维护薄弱环节

集中治理农村公路沿线违法建筑以及违法占道堆物作业的行为,依法处理违法人员。实现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县乡道、村道、城市道路治安卡口、流量监测卡口、治超卡口、视频监控等资源共享共用。

(十)整治非法生产、销售、改(拼)装车辆行为

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本县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车辆维修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排查。开展对非法生产销售机动车、变型拖拉机及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专项整治,对非法生产车辆的企业,一律从严处罚。将路面发现的非法改(拼)装及非标车辆生产、销售企业信息及时推送科工局、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落实处罚。对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清查、评估,凡存在严重故障和隐患的二手低速货车一律强制报废。

(十一)整治变型拖拉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无牌无证等问题

逐台清查拖拉机,按规定做好补检、注销号牌等工作。严厉打击长期脱检、逾期未报废、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行驶的行为。

(十二)整治大型车辆违规占用高速公路快速车道和城市快速路快速车道

(十三)整治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人

将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人列为乡镇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劝导工作的重点,加强日常劝导教育。加强对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的路面执法,对非法载人行为依法从严处罚,纠正违法状态。

(十四)整治野蛮驾驶、不文明驾驶等行为

借鉴金融失信人员惩戒机制,出台针对严重交通失信人员的制约措施。实施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牌照管理,严查电动车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十五)整治校车乘车学生不系安全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严格校车驾驶人再教育,组织学校、校车公司开展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岗前培训,以及年度轮训。依据校车监控平台推送的动态监控数据,依法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六、压实责任要求

(一)责任明确到人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集中整治行动办公室,要明确一名专抓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和联络员。要严格落实整治责任,任何单位不得因机构改革或者三定规定暂时没有到位而推卸责任。方案中排在第一的为牵头责任单位,协同单位必须积极对接配合,明确分管责任人、联系人,人员相对固定。

(二)督查督导到位、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建立常态化检查、督查工作机制,检查、督查结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管理区)直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顽瘴痼疾问题整治清单,进一步细化具体整治措施和整治标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凡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治任务的,采取提醒、约谈、通报等方式开展催督办;对反复催督办,问题依旧严重,隐患依然突出的地方,启动倒查问责。

宣传引导到位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广大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滚动报道集中整治行动进展情况,促进形成上下联动、社会共建的积极氛围。

尹建新:

现在开始提问,提问前请各位记者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县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介绍一下县交警大队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中工作开展有关情况?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兴堂:

此次县集中整治行动共涉及7类严重交通问题顽瘴痼疾,15项工作任务,50个具体整治措施,其中与公安交警有关的就有27项整治措施(牵头11项、参与16项)。我们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针对 “致堵”“致乱”等交通顽瘴痼疾问题,召开工作会议,成立专门班子,研究整治方案,制定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要求,严防严控,重拳出击,积极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

1、今年以来,我们以 “两客一危”车辆隐患、货车超限超载运输、马路市场问题突出、风险隐患路段、非法改装车辆、违法驾驶行为、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等七大类重点整治内容,全力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截止3月10日,共查处逾期未年检客运车辆及校车交通违法行为62台次;开展酒驾查处集中行动3次,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109起;校车交通违法行为8起;超限超载运输货车交通违法105台次;协助乡镇、城管、应急、公路等部门整治马路市场8处;排查道路标志、标识缺失隐患及事故多发路段48处;设置雨雾、冰雪天气危险路段警示标牌87块;多次协助农机部门查处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行为;办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上牌业务223台次。

2、充分利用“双微”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信息、交通流量、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信息。对辖区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进行排查并予以发布,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提高驾驶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错峰错时出行,引导群众疫情期间减少出行,注意防护,做到合理、文明、安全出行。先后在各类平台发布新闻报道9篇,曝光典型案件1起,推送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短信1158次、发布其他信息60余条。悬挂宣传横幅27条,张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宣传画338份。出动警力180余人次,警车29台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开展现场宣传,发出宣传资料1200余份。

3、结合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和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全县所有交警、辅警取消休假,全警上路站岗执勤,严查严管重点违法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全力以赴,严防死守,确保打好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

公安交警作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的重要责任单位,将继续发挥集中整治主力军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向导,以路面管控为重点,全力以赴打好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攻坚战。

县政府网站记者:

湘潭“9.22”事故后,请问洞口县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推动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截止到目前,我县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曾志贤:

为了规范全县城乡集贸市场秩序,消除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我县坚决贯彻省市要求,从2019年9月份开始,全面打响马路市场整治攻坚战。

一、提高站位,周密部署

自去年9月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县上下认真吸取湘潭“9.22”事故教训,全面开展马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6次听取汇报并部署安排集中整治工作,特别是省、市“12.10”全省安全生产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委会第四次扩大会议后,我县又一次吹响马路市场整顿集结号,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亲临现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全县整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摸清底数、分类整治

全县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洞口县马路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对标对表、分工负责,组织专班,做到排查无死角,共排查出马路市场49个,根据各市场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关闭一批、搬迁一批、管控一批、新建一批”的工作措施,建立“一场一策”的工作机制,使全县马路市场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三、猛药去疴,显成效

作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的马路市场,形成已久,社会反响强烈。对此,各乡镇(街道、管理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城管、公安、交警、交通、商务、应急市监同心聚力,以刮骨疗山、猛药去疴的决心,全心全力投入整治攻坚战,迄今为止,关闭马路市场11处、搬迁转移28处、实施临时管控10处。特别是在雪峰木瓜市场、高沙栗山市场、月溪洪程市场等市场的整顿中,以“拆违”为抓手,全面规范了市场秩序,以崭新的面貌回应了社会的广大关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省、市、县关于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突出危险路段,坚持分类处置,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加快新建市场建设进度,不断强化督查督导,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整治任务,坚决做到“该关的关死、该搬的搬走、该管的管住”,从源头上根治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和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对我们进行监督、指导,谢谢大家。

今日洞口新闻网、洞口手机报记者:

请介绍整治中关于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方面的情况?

县毓兰公路超限检测站副站长刘从相:

治超非现场执法是公路治超从传统方式向现代化、智能化执法的一个有益探索,是现有治超手段的有效补充,能够为全天候监管,跨区域、跨部门联合联动执法提供有力支撑,可缓解流动执法的压力

目前,我县已建成不停车检测系统2套,建成治超信息管理系统1套。

2018年4月1日零时零分开始,我县正式启用G320线K1494+000M处不停车检测系统,开启我县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新模式,标志着我县科技治超正式迈入法治交通新阶段。同年10月,启用G241线K2507+600M处第二不停车检测系统。截止当前,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已录入违法超限运输车辆324台次,立案324起,结案250起。立案率100%,结案率77%,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得到省市治超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完善科技治超“天网”体系建设,重点突出货物源头单位的科技治超及非现场执法工作。

是充分利用公安部门的“天网”系统加强治超非现场执法的后续追溯工作。

是依法运用高速公路治超监管系统,强力推进高速公路出入口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

    是进一步强化行司结合的执法模式。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处理公路治超非诉案件中示范引领作用,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义务的违法超限运输当事人,尝试使用法院“失信人”信用系统给予惩治。

    是努力探索行刑结合的执法模式提升路政治超非现场执法的权威性。

六是强化舆论宣传,弘扬治超工作正能量。牢固树立“抓治超就是抓安全、抓治超就是谋发展、抓治超就是保稳定”的工作理念。动员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治超工作,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治超的良好氛围,实现从“要我治超”到“我要治超”的大转变。

尹建新:

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四位发布人,谢谢各位。

洞口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