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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抗旱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08-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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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办发〔2013〕52    

       

中共洞口县委办公室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抗旱救灾工作的紧急    

通      

       

各乡镇(管理区)党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今年6月底以来,我县持续晴热高温少雨,总体达到中度干旱,局部达到重旱,现已造成11.15万人和2.2万头大牲畜出现临时饮水困难,64.6万亩农作物受灾,其中成灾44.6万亩、绝收13.9万亩,直接经济损失近2.8亿元。据气象部门分析预测,8月份全县降水仍将持续偏少,新一轮大面积旱灾可能在8月下旬加剧,抗旱形势异常严峻。从7月22日起,全县启动三级抗旱应急响应,8月1日起应急响应由三级升为二级。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抗旱救灾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始终突出工作重点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抗旱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来抓,紧扣“确保人畜饮水、确保不因干旱死一人,确保农业丰收”的目标,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全力以赴保饮水、保增收、保民生、保稳定。    

二、强化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抗旱严峻形势,结合旱情特点和工作实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领导方法,进一步增强做好抗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确保抗旱工作取得实效。全县所有县级领导按原联系乡镇(管理区)不变,深入抗旱一线,指导、督促和帮助所有联系乡镇(管理区)开展抗旱救灾工作。要认真落实抗旱救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管理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县水利部门,县水管单位要充分抗旱发挥参谋助手和抗旱主力军作用,要不折不扣落实抗旱救灾责任制,帮助解决抗旱救灾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乡镇(管理区)除留值班人员以外,全部进村,蹲点组织抗旱。    

三、注重民生,确保城乡供水安全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处理好生活与生产、农业与工业用水的关系,在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满足工农业生产和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等各方面用水需求。要充分考虑旱灾持续性,对城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工农业生产用水情况认真摸底排查,算清水账、弄清水量,制定有针对性供用水计划,科学调度、合理利用水资源,努力提高抗旱能力。要根据现有水源状况,抓紧修订和完善抗旱应急预案,对缺水严重地区要细化到每个村,做到全面覆盖,不留盲点。对农村饮水困难地区,要采取临时筑坝、截流、抽泉水、掘井口等措施,通过提水、引水、送水等多种措施保障供水,确保人人有水喝。要加快在建人饮供水工程进度,尽快建成投入运行。已建人饮工程要设立临时供水点,对周边群众饮水创造条件。各级卫生、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饮水困难地区的水质监测、做好饮水安全指导,严防因饮水不洁导致疾病发生。    

四、科学调度,尽量扩大灌溉面积    

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制定用水计划和供水应急预案,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协调上下游、区域间、农户间用水关系,妥善处置化解水事矛盾和纠纷,合理分配水量,管好用好有限水源,实现科学防旱抗旱,维护灾区社会大局稳定。要充分发挥现有水利灌溉设施的作用,以骨干水利设施为重点,以小型水工程为补充,启动所有水利设施投入抗旱灌溉。要结合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动员组织群众平田整地、大块改小畦、田间配套等常规节水措施,抓紧检修机电设备,同时要修复水毁水利设施,做好水渠防渗、清淤处理,减少水量流失,切实解决水利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充分发挥渠灌、电灌、井灌、节灌和点灌作用,努力扩大灌溉面积。没有灌溉条件的地方,要采取车拉、畜驮、人担等办法,进行抢种保苗。大力开发小河、山泉等零散水源,建设一批小截引、小机井、小提灌等应急水源工程。    

五、分类指导、积极组织生产自救    

全县要组织千名干部下基层,带着资金、设备和技术深入抗旱一线,组织和帮助群众抗旱救灾。全县各机关单位联合组成40个工作队,每个工作队安排5名队员进村入户,深入对口联系的重点干旱死角村,组织群众抗旱救灾,确保旱灾严重村全覆盖。对水源条件好、栽插及时、长势好的稻田,要加强田间管理,努力增产夺丰收;对受旱较重但通过灌溉能够挽救的稻田,要千方百计引水抗旱,努力浇上“救命水”。对确实无水可抗、面临绝收的田块,要引导农民抢抓时间有效改种,确保改种作物有销路、有效益,不影响冬播冬种。与此同时,要在农田受灾区大力发展畜牧业,积极开展劳务输出,指导农民群众“农作损失经作补、夏粮损失秋粮补、种植损失养殖补、农业损失劳务补、一产损失二三产补”,努力争取受灾不减收。    

六、抢抓时机,及时开展人工增雨  

县气象局要及早做好人工增雨作业准备,加强对高炮、火箭的检修维护,备足弹药物资,安排好作业人员,随时处于临战状态。要抓住有利天气过程,及时组织增雨作业,增加有效降水,缓解旱情。要切实抓好人工增雨作业人员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和作业空域申请制度,确保人工增雨作业效果和作业安全。    

七、多方筹资,保障抗旱救灾需要。    

根据旱情发展和各地抗旱工作实际,县里安排的抗旱资金已陆续下拨到位。每个抗旱工作队要筹措不少于5万元的资金或物资,用于支持联系村抗旱救灾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克服“等、靠、盼”思想,在广泛动员、组织发动群众生产自救的基础上,足额安排抗旱专项资金,确保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报灾报损、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并在安排项目、下达资金时与抗旱救灾保生产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使用,帮助群众抗旱提水、抽水、打井、用电、用油等方面给予补助,要切实加强抗旱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同时,要加强检查、监察、监督和审计,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抗旱急需的地方。    

八、严密防控,做好城乡防火工作    

受持续发发展的严重旱情影响,我县森林防火灭火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全力落实“两管四加强”工作要求,管死火源,管好特殊人群,强化护林联防体系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基础建设,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要严格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认真监测,及时反馈和处置火情,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报告、归口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最大限度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减少灾害损失。同时,要高度重视和做好城乡消防工作,确保全县城乡防火安全。    

九、分工协作,部门配合全力抗旱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增强抗旱救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做好旱情的收集、综合、发布和上报工作;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抗旱;水利部门要着力修复水毁工程,努力增加抗旱水源,强化调度管理,扩大浇灌面积,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农业部门要加强农情分析,保障农资供应,指导农民做好田间管理,并做好旱损的统计、综合、发布和上报工作;民政部门要认真核实灾情,做好灾情的收集、综合、发布和上报工作,并及时救助生活困难群众;气象、水文部门要密切监视旱区天气变化,及时通报情况,做好人工增雨;农机部门要做好农业机械的供应、维修工作;石油供应部门要做好抗旱灾生产机械用油供应;电力部门要保证抗旱、生活和生活用电;财险公司要做好灾区后续理赔工作;林业部门要做好森林防旱、防火工作;武警、消防、预备役部队要积极为群众拉水、送水;交通、公路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抗旱物资快捷送达田间地头;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为抗旱救灾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严肃纪律,确保抗旱救灾规范有序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抗旱救灾工作部署,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以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农村工作部,县督查室成立抗旱联合督查组,进村入户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因思想不重视、领导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严厉问责、严肃处理。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出现重大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及时下拨、发放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任何地方、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一经发现,依纪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参与各村抗旱救灾的工作组队员和乡镇(管理区)驻村干部要全部足额抽调到位,驻村时间暂定一个月,自带被褥和群众同吃同住同抗旱,驻村期间不准喝酒、打牌,不得擅离职守,不准跑通学,要以坚强的纪律保证抗旱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洞口县委办公室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4日

       

                                                                     

  中共洞口县委办公室                            2013年8 月4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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