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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汇报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汇报

 

——在洞口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上                                                                               

洞口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县人民政府报告县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在县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们对政府工作共提出建议69件。县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代表所提建议的内容及各承办单位的职责范围,把今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分别落实到县直及乡镇27个单位办理。3月9日,县人民政府召开交办会议,对今年的建议提案进行了交办,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扎实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会后,各承办单位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进行了认真办理,所有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向代表作了答复,实现了答复率100%,与代表走访见面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共48件,占总量的69.6%。

县交通局已于年初完成“山水公路”杨万段硬化工程的施工招标,该项目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全长1.9公里,路基宽度7.5米,路面6.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预计年前完成主体工程并通车;成功争取到草罗公路扩改项目,该工程已列入省交通干线公路“十三五”规划,年内能完成前期所有工作;2016年将完成农村公路“窄加宽”工程(路面由原来的3.5米加宽到4.5米)120公里;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处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62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8座;将“十二五”期间我县累计新增的1494公里农村公路纳入养护管理范围并提高养护经费标准(乡道按每公里1800元/年,村道按每公里1200元/年)。县国土局大力推进“美好村庄”建设,引导村民合理选址建房,减少违法占地建房的行为,目前“美好村庄”建设已在高沙镇月英村、云峰村、水东镇高坡村、黄桥镇石背村等村实施;按照《洞口县2013年-2018年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分年度实施计划》正逐步实施我县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县城乡规划局对县城三个街道和县经济开发区违法建设进行了清理查处,并会同县国土、公安、雪峰街道等单位联合执法,依法强制拆除雪峰街道范围内6处违法建设,有力打击了违法建设行为。县交警大队为缓解交通拥堵,大力整治交通秩序,在县城中心加大执法力度,仅上半年就开展了4次无牌无证车辆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与公汽公司协调,促成县城更换了一批电动空调公交车,为居民提供了更为低碳环保、便捷舒适的出行方式。县水利局已计划年内对杨林镇九岭坝右干渠进行维修,估量资金投入60万元,维修配套2公里;加强对花桥拦水坝的管理,妥善处理拦河坝灌溉与泄洪矛盾,最大限度减少汛期洪水灾害损失。县城管局加大市容整治力度,加强禁狗禁爆管理,狠抓渣土运输处置,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城乡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为加强城市管理,计划在县城范围各主要市场、街道、路口设置50个具有一级权限的摄像头,建设数字城管监控平台、成立指挥中心,加快实现“数字化城管”。县电力公司于今年7月启动杨林镇联盟村农网改造,并将杨林镇青合村九龙村上报列入2017年农网改造计划。县商务局加强了农贸市场管理,近几年投资5000多万元,升级改造了城南市场、高沙农贸市场、竹山农贸市场、青年农贸市场、黄桥农贸市场等10个农贸市场,近年来又新建了农贸市场5处,经过整顿,文昌市场、大正市场、大桥市场恢复农贸市场功能。县环保局为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严格执法,先后关闭了水污染严重的罗溪、竹市境内5家土法造纸厂;每月对木瓜桥地表水监测断面、平溪江江口入境断面、青山村饮用水源监测断面采样检测,及时掌握主要水域和重点饮用水源水质情况。为加强生活污水的处理,我县建设了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后达到国家一级B标准排放,日处理能力达到3万吨,满足了我县目前县城生活污水的处理需要。

(二)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共13件,占总量的18.8%。

“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强半江景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标识系统,修建半江水库环形游步道,建造水上乐园,深挖贺仙文化,开发文化旅游产品,力争早日将半江景区创建为国家4A景区。为加大蔡锷文化旅游品牌的打造力度,今年县政府拟从旅游专项基金里安排50万元,力争在“十三五”前两年,山门蔡锷故里景区要成功创建3A级景区,成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关于扩改长双公路、乡村组硬化公路的问题,县交通局已将这两个项目上报省交通厅项目数据库和交通建设规划部门,待省厅下达计划后即可按程序组织实施。为改善石江、黄桥的交通状况,方便群众出行,县交通局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争取,只要安北高速石江经杨林的连接线能够实施,石江二桥、黄桥二桥就可挤进该项目建设范围。经县人民政府多次向市委、市政府争取,市委市政府已经研究决定,由市文物局、洞口县政府、绥宁县人民政府共同出资,对罗溪高顶山普照寺进行维护修缮,目前已启动修复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三)所提问题因目前受条件、政策或资金因素限制,只能做出解释说明的共8件,占总量的11.6%。

所提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建议(C类)还有7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因国家政策的因素,条件不成熟,正在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政策支持的建议4件。如县水利局办理的关于腊梨坪下游解决生活用水的建议,由于省里明确要求今年的饮水安全资金主要集中用于省级贫困村的饮水项目建设,暂时无法解决;关于要求解决农田水利灌溉的建议,由于田凼坝水轮泵站是经省水利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中型水利工程,扩大灌溉需要进行技术方案论证,并报省水利厅备案,目前尚有难度。县交通局办理的关于请求解决洄水村至光利村连接道的建议,因“十三五”期间国家取消了新修农村公路计划,全面转入公路提质改造,对新修农村公路全省没有指标和配套资金,暂时不能实施。县委组织部办理的关于改善村(社区)非主职干部退休养老待遇的建议,由于没有上级政策支持,暂时无法解决。二是没有项目支持,暂时无法解决的工程项目方面的建议2件。如县交通局办理的关于修建“水东镇二桥”的建议,由于没有纳入“十三五” 规划,无法立项,暂时无法解决。县水利局办理的强烈要求县人民政府将农田基本建设综合开发项目落户山门的建议,目前上面没有相应的水利项目对接,暂时无法解决。三是县级财政紧张,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9件。如县水利局办理的关于要求修建大业水库溢洪道排水渠的建议、关于修建黄泥江防洪堤的建议,由于所需资金较多,需要依靠争取上级水利项目资金方可实施;关于要求取消向农民收缴水费的建议,县、乡(镇)财力等资金因素的限制,暂时不能得到解决。关于加强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的建议、关于解决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关于请求水利局对石柱乡7座病险水库加固外的水渠立项改造的建议、关于农村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议、关于开发村开发后水圳硬化的建议、要求对虾碗水库进行清淤扩容的建议等,由于水利工程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需要受益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自力更生,县财政再按照“先干后补、以奖代投”原则予以支持,因县财政状况较差,支持力度也是十分有限的,暂时无法解决。四是受条件限制,在具体办理中存在难度,暂时无法解决的1件。即县水利局办理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对罗溪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的建议,由于罗溪国家森林保护区范围内的采砂主要以小型挖机为主,时间、地点、人员都不确定,而县河道采砂整治办力量不够,管理难到位。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责任。 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抓紧抓好。县政府建立了由县长负总责,常务副县长统筹协调,分管副县长具体抓的办理工作机制。3月9日,县人民政府召开交办大会,落实办理责任,强化办理措施。会上,常务副县长孙立志对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就如何办理好今年的建议提案提出了具体要求。3月底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交办会议的要求,将69件代表建议分别交由27个承办单位办理。在办理过程中,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建议,做到亲自批示、亲自指导、亲自督办。县交通局今年承办13件建议,他们精心组织,确定了“统一受理、归类办结、限时反馈、跟踪回访”的工作制度。县城管局坚持思想认识、工作程序、联系沟通、特殊建议办复、承诺整改落实5个到位,使办理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县房产局把办理工作纳入局机关各股室的岗位职责,并签订责任状,年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待遇挂钩。县国土资源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适时召开代表委员见面座谈会,邀请县人大联工委、县政协提案委负责人及政府办分管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到会进行指导,尊重代表委员的意愿,征求代表委员们的意见,让他们积极建言献策、畅所欲言,使所提建议提案得到较好落实。

(二)注重协商沟通,转变办理方式。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承办单位在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三个环节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主动登门拜访代表等形式,与代表进行面对面征求意见,及时向代表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增强了办理工作透明度。对承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县人大、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通过邀请代表视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经过集思广益,共同协商,使建议得到较好落实。

(三)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办理质量。今年以来,各承办单位始终坚持把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来抓,不断改进办理的方式、方法。一是把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办结率。绝大多数承办单位接到议案建议后,做到提前安排,统筹考虑,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与本单位全年工作计划同安排、同部署,保证了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拓宽办理工作思路,提高满意度。不少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想方设法解决问题,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协调督办,注重办理实效。县政府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5、6 月份,县政府办公室两次采取电话督办方式,对所有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工作进度慢的单位进行催办和督办。7月8日至24日, 县政府办会同县人大联工委、县督查室对全县有承办任务的大部分单位在办理工作中领导重视程度、按时办结情况、走访见面情况、答复意见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通过督查督办,使办理工作程序更加规范,效果更加明显。

三、存在的不足

2016年全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因各承办单位领导重视,工作进展较快,效果明显,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办理质量与代表及人民群众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二是在办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个别单位思想认识不太到位,工作不重视不扎实的问题,还有少数单位存在着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县人民银行在督查组督查时,竟然不知道建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经查,3月份县里在交办时,该单位一名司机将材料领回去后竟一直没有交给单位;三是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牵涉到需要解决资金的问题,困难较大。如县水利局今年承办代表建议14件,其中C类件就占了7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县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虽然都已办结,并逐一予以答复了,但其中有些结果与代表期望值还有差距。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将努力探索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方式、新途径,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能力、质量和水平,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为人民群众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力求做到让各位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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