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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第二次政府全会上的讲话

 

在2016年第二次政府全会上的讲话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刘文龙

(2016年11月7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前阶段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我县承办了县人大代表建议69件,县政协委员提案53件,合计122件。同时还承办了市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件。县人民政府根据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内容及各承办单位的职责范围,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把今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3月9日召开交办大会,将122件建议、提案分别交由45个承办单位办理。全部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结,并直接答复了代表和委员,实现了答复率100%,与代表、委员们走访见面率达100%,全部收回反馈意见,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100%。从办理结果看,122件建议、提案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建议、提案有84件,占68.85%;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建议、提案有28件,占22.95%;因各方面原因目前确实难以解决 (C类)建议、提案有10件,占8.2%。

总体来看,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措施得力,工作进展顺利。主要表现在: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县政府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理督查组,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3月9日,县政府召开了2016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议,进行现场交办,落实办理任务,提出办理要求。各承办单位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分管副职具体负责,抽调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从事办理工作。对每份答复函,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一把手签发,确保复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对答复问题的落实工作进行督办,切实提高了办理质量。

(二)严格程序,规范办理。一是规范承办。在认真总结以往办理经验的基础上,严格规定了办理时限和程序,从交办、督办、答复到督查等各个环节做到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各承办单位接到办理建议和提案任务后,经单位办公室登记、领导审批后,明确专人办理。二是认真答复。各承办单位都能把办理工作与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当面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等多种形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落实解决。对于符合实际,目前能够解决的问题,做到不推不拖,限定时间迅速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则实事求是的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三是严格复查。承办单位在答复后,主动进行复查,对问题尚未落实的抓紧落实;发现原答复欠妥的主动再办再复;有些由于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原答复意见难以兑现的,主动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

(三)加强联系,突出实效。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原则,在抓落实、办实事、重实效上下功夫。一是能积极、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在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中,如人社局、交通局、国土局、环保局、农业局、城管局、高沙镇等不少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了与代表、委员联系,明确建议和提案的意图和具体情况,突出重点和实效,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二是密切配合。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县人大联工委、县政府办、县政协提案委积极指导办理工作;主办和协办单位,都能主动相互联系,积极协调解决问题,从而使今年建议、提案办理质量有明显提高。三是注重实效。各承办单位都能真诚接受代表、委员对自己工作的监督和批评,把办理工作做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抓后进促转化的重要手段,做到了办理一件、答复一件,并按照答复内容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如李开明等10位代表提出的维修杨林镇九龙坝右干渠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察调研,决定今年维修配套2公里,投入资金60万元。县交警大队大力整治交通秩序,在县城中心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严管重罚,不定期对无牌无证车辆进行专项整治。较有效地规范了交通秩序,缓解了交通拥堵。

(四)加强检查,跟踪督促。为提高办理质量,加快办理进度,县督查室、县人大联工委、县政府办及县政协提案委采取“联合办理、现场办理、跟踪办理”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检查和督办力度。一是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办理情况,帮助解决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反馈机制,及时向承办单位转达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三是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了督查组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对于答复代表、委员已经解决而实际未落实的建议、提案,跟踪督办,直到办理结果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

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代表、委员的期望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视不够,责任性差,工作进度缓慢。县人民银行安排一名司机领取交办件,但领取后一直没交给单位,致使督查组督查时,该单位竟然不知道建议、提案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二是办理工作不规范。个别单位对行文把关不严格,复函格式不规范,如县教育科技局、县扶贫开发办等单位的答复函没有标明类别;县城城北建设指挥部的答复函格式不规范,没有用红头文件

三是个别单位问题解决率不高,今年县直某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0件,属“C类”的代表建议8件;政协提案6件,属“C类”的提案2件。

四是创新举措不多。多数承办单位在办理思路、办理方式、办理手段上基本上是老套数,只求早完成、早交差,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举措。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部署

针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探索办理方式,主动和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多想一些办法,多动一些脑子,积极创造条件进行办理,真正做到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在这里,我提五点要求。

第一,要深化认识,增强主动性。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扎实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履职尽责、接受监督的具体体现。一要充分认识到,认真扎实地办理建议、提案,是优化思路、推动发展的过程。大多数的建议、提案是代表、委员在深入实际、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的。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认真研究,虚心吸纳,使之与本部门的工作思路对接。尤其是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涉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将其列为重中之重,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使之成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二要充分认识到,认真扎实地办理建议、提案,是凝聚人心、勤政为民的过程。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中,许多都涉及民生,解决这类问题就是为民办实事,就是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对此,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整合资源,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落实。三要充分认识到,认真扎实地办理建议、提案,是服务于民、改进作风的过程。建议、提案办理的过程不是简单的“你提我办”、“你问我答”,更多的是承办单位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了解实情、虚心学习的过程,是承办单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的过程。为此,各单位要不断创新办理方法,把研究落实建议、提案与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深入实际办实事,以办理建议、提案促作风转变,促工作落实。

第二,要细化措施,增强针对性。办理质量的高低,既体现各承办单位的能力和水平,更关系到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的形象。各承办单位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立足高起点,采取得力措施,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要注重调查研究。要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必须按照建议、提案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了解背景初衷,把握实质内涵,弄清问题症结,这样才能确保办理工作有的放矢,才能确保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中,一定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提出有见地、切合实际的办理方案和工作措施。二要突出办理重点。建议、提案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所反映的问题有大有小、有轻有重、有缓有急,必须在统筹安排、全面推进的同时,区分层次,分清缓急,突出重点,集中力量优先解决一批事关全县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建议和提案,通过抓好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带动整体工作的落实。三要狠抓工作落实。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任务尽快分解落实,明确承办组室、承办人员和办理时限,务必做到交办有人接、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和充实办理人员,加强对办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办理人员熟悉办理程序和规定。 

第三,要规范程序,增强操作性。即把好“四道关口”。一要严把收发登记关。各承办单位在收到建议、提案后,要比照承办责任表认真登记、仔细核对、妥善保管。二要严把办理时限关。各承办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全面完成办理任务,个别特殊情况需延期办理的,通过向县政府报告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三要严把文字格式关。所有建议、提案的答复函,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办理,各承办单位必须进行仔细审核,领导要亲自签发。四要严把征求意见关。各承办单位在送交建议、提案答复函时,要充分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特别是对目前解决不了的问题,承办单位要向代表、委员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与理解。

第四,要创新方式,增强实效性。办理建议、提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办理过程中要多动脑筋、多下功夫,精心组织,确保实效。一要积极开展见面办理。要当面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弄清建议、提案的真实意图,有针对性的开展办理工作;办理过程中要汇报办理情况,邀请代表、委员视察现场,采纳代表、委员合理建议;办理之后要见面反馈办理结果,根据代表、委员意见进行有效整改,让代表、委员满意。二要认真开展现场办理。要精心筛选一批重点建议、提案进行现场办理,县政府办要及时与县人大办、县政协办以及承办单位协商,确定具体的现场办理方案。现场办理的建议、提案要与人大主任、政协主席督办件结合起来,真正达到以办理促发展的目的。三要加强联合办理。当前,许多建议、提案综合性非常强,办理工作往往要涉及多个部门,这就要求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增强工作合力。在具体办理过程中,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会商,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办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第五,要强化领导,增强能动性。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每年都纳入政府系统责任目标考核之中,各承办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一要严格落实办理责任。会后,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把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亲自抓,周密安排部署,狠抓落实。二要明确办理要求。各单位对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加快办理进度,及时与代表、委员见面。做到按程序办理、按时限办结、按要求反馈。三要狠抓督促检查。县政府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跟踪督查,对承办单位的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办,做到交办时有明确要求,办理中有督促检查,办复后有跟踪落实,使办理工作有始有终。

同志们,办理建议、提案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希望各承办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把建议、提案办理好,把建议、提案的作用发挥好,共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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