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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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人民政府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5号建议的答复

                         

〔2017〕洞政复函 1号(A类)

 

洞口县人民政府

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5号建议的

答     复

 

曾昭建代表:

您在邵阳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治理绥宁县、洞口县蓼水河水质被严重污染的建议”,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转交我县办理。我县收到该建议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县长周乐彬批示:“请肖磊同志牵头,俊敏同志参与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治理,使人大代表满意”。县政府办组织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及县国土局等相关单位对建议所提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蓼水河水质污染问题日渐严重,主要原因是上游绥宁县和我县花园镇境内沿线非法采砂洗砂造成。近几年,县人民政府对该问题高度重视,成立了蓼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长周乐彬多次主持召开相关协调会议,组织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等相关单位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采取了系列集中清理整顿行动,关停处理过几家非法采砂洗砂场,蓼水河河水污染问题有过好转,但未能彻底根治。

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加大力度整治蓼水河流域非法采砂洗砂行为。1月23日,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在花园镇境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洗)砂行为专项行动,对毛冲砂场进行了捣毁。2月15日开始,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国土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县供电公司、县海事处、花园镇人民政府成立联合行动组,多次在花园镇境内开展打击非法采(洗)砂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清理。4月6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磊在县国土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集中整治花园、文昌、雪峰、溪、桐山境内非法采砂和水东境内非法粘土砖厂工作会议,成立了打击和整治非法采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从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河道整治办、县海事处、县供电公司和相关乡镇(街道)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班子。会议要求,坚决打击非法采砂,关闭和取缔所有河道采砂船只,对性质恶劣、屡次盗采河砂、制砂严重污染水质、破坏耕地,涉嫌犯罪的案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对未经审批的制砂、洗砂企业一律关停,做到不留人员、不留设备、不留构(建)筑物,切断电源、切断通道,防止恢复生产。4月28日,副县长胡俊敏组织县水利、国土、交通、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县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成立联合执法工作队伍,采取强硬措施,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县河道、水库、渠道等水域内非法采砂、乱挖乱种、乱占乱建、违规养殖、电鱼药鱼、乱倒垃圾渣土等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确保我县水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明显改善。5月2日至3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磊和副调研员张小平带队,组织100余人,在花园镇境内开展了一次集中行动,通过采取剪断供电线路、切断电源、捣毁采砂设备、拆除厂棚等措施,共捣毁9家非法采(洗)砂企业(高坪、农科队、乐群、新店、神田、长乐、鸬鹚、罗家塘、大洲砂场),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效果,全县所有采(洗)砂企业已全部关停。

为了防止蓼水河水域非法采砂、洗砂行为死灰复燃,我们将继续关注蓼水河的动态,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及行政执法力度。下一步,我县将责令国土、水利、环保等相关单位对花园、高沙境内各采砂场进行测绘、鉴定,对构成刑事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支持!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胡宗强      电话0739-7222109

 

洞口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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