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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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人民政府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0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2018]洞政复函 1号(B类)

 

洞口县人民政府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0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邵阳市公安局:

尹作雄代表在邵阳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中提出的“这里应尽早安装红绿灯的建议”已收悉。我县收到该建议后,县政府办及时将该建议传阅县人民政府的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县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文龙做了重要批示,立即安排县交警大队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的规定,路口交通信号灯应根据路口形状、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来确定设置。在重要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属于交通秩序智能化管理的范畴,也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下一步的工作方向。我县交警大队曾聘请交通管理专家对全县国、省、县道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其中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共有40个(其中十字形路口11个、斜交形路口6个、T形路口13个、Y形路口6个、环形路口4个)。这些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我们将按照轻重缓急逐步进行建设。

2017年,我县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发现竹城公路省道S220线与洞新高速连接线(高沙至花园)南泥交叉口路段属于平面交叉路口,路面平直,视线良好、但车辆流量比较大,相对车辆速度都普遍过快,不减速让行极易发生交通事故。2017年5月,县人民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彻底整治,同时对该路口的交通标线进行了完善并渠化,设立了警告警示牌6块、限速标志牌4块、减速带252M,并加强对该路段路面管控力度,利用固定的电子卡口、移动测速仪对该路段的超速、不按规定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事故虽然得到了减少,但效果仍不理想。

2018年收到尹作雄代表的建议后,我县组织县公路局、县交通局以及县交警大队等单位就该路段的治理召开了协调会和现场办公会。一是要求公路、交通、高速公路管理局按照职责和管养原则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公路的管理养护并设立好相应的标识标牌;二是公路部门邀请交通设计院的专家对该路段路口进行再次勘测,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设计、改造。三是对该路段的路口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及路口任意连续8h机动车小时流量进行监测,如果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中关于交通信号灯设置条件的,立即进行设置安装。四是公安交警部门积极配合上述单位对路面进行整改,加大该区域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姜明芳     电话0739-722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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